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漓院政教学〔2017〕98号)的要求,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出二级学院审核同意,转入二级学院考核同意,教学科研处审核属实,全校公示后,学校同意朱志璇等15名学生转专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教学科研处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作自动放弃转专业处理;待秋季学期开学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转入二级学院在学生报到后,应当做好学生的课程修读的选课指导工作。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20年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