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管理办法》(漓院政教学﹝2017﹞101号)要求,我校设计学院2018级设计学类专业,理工学院2018级计算机类专业蓝天龙等331名学生符合分流条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教务科研处复核无误,现将其专业分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时间从2020年1月12日至1月16日止。
师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学校教学科研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寄送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科研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邮编:541006,联系人:张老师,举报电话:0773-3698066.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1.设计学类专业拟分流到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学生名单(50人)
2.设计学类专业拟分流到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学生名单(74人)
3.设计学类专业拟分流到环境设计专业的学生名单(131人)
4.计算机类专业拟分流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生名单(25人)
5.计算机类专业拟分流到软件工程专业的学生名单(51人)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