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管理办法》(漓院政教学﹝2017﹞101号)要求,我校商贸与法律学院/名淘电商学院2018级旅游管理类专业覃滢滢等95名学生符合分流条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教务科研处复核无误,现将其专业分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时间从2020年1月11至1月15日止。
师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学校教学科研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寄送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邮编:541006,联系人:张老师,举报电话:0773-3698066.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1.旅游管理类专业拟分流到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名单(36人)
2.旅游管理类专业拟分流到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名单(12人)
3.旅游管理类专业拟分流到会展管理专业的学生名单(47人)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