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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重新学习(含重考)课程网上选课的通知
2018年09月13日 11:32    张延诚  浏览:

各系、部:

本学期重新学习(含重考)课程分两个阶段进行网上选课和缴费,第一阶段进行2015-2017级课程的重新学习(含重考)的网上选课、缴费,第二阶段进行2018级课程的重新学习(含重考)的网上选课、缴费,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所有需要重新学习(含重考)的学生

二、选课及缴费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重新学习(含重考)课程选课及缴费时间安排:

选课时间:2018914日—17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8919日—921日。

学生到所在系(部)办理重新学习(含重考)手续的时间:2018925日—928日。

(二)第二阶段重新学习(含重考)课程选课及缴费时间安排:

选课时间:20181018日—22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81024日—1026日。

学生到所在系(部)办理重新学习(含重考)手续的时间:20181029日—1031日。


三、选课网址:http://116.1.3.71:800/dean/student/login

或扫描二维码:




四、选课方式:校内机房、宿舍或手机网上选课

五、选课范围: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全校所开设的课程

六、选课步骤:

(一) 选课网址:http://116.1.3.71:800/dean/student/login






入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后自行修改);


(二)在综合成绩单中查询需要重新学习(含重考)科目;

(三)在课程申请中输入需要重新学习(含重考)的课程,输入课程后点查询;(若查询无数据,说明该课程在本学期没有开课

(四)根据课程安排表选择重新学习(含重考)的课程;

(五)在重新学习(含重考)课程选课申请表中,选择原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序号前十位与所选课程一致;

(六)提交重新学习(含重考)课程选课申请表。

七、选修说明:

(一)重新学习(含重考)课程选课申请表提交后,可通过“课程申请进度”可查询申请的审批情况,也可以撤销申请。

(二)所有课程类型提交选课信息后,点击“课表管理”----“已选课程列表”模块,查看课程是否已选上。学校只承认学生在“已选课程列表”上出现的课程。其他课程和重新学习(含重考)课程获得批准后也会出现在学生已选课程列表中。

(三)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和缴费,系统关闭后不能再更改。

(四)课程重新学习(含重考)的手续办理:学生根据办理重新学习(含重考)手续的时间到所在系教学秘书和课程所在系(部)教学秘书处办理重新学习(含重考)手续,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重新学习(含重考)申请/审批表》;学生重新学习(含重考)课程如与该学期所开课程授课时间冲突,重新学习(含重考)学生可申请课程免听,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免听申请/审批表》。未办理重新学习(含重考)手续或未缴纳重新学习(含重考)费用者,不得参加听课和考试,视为放弃该课程的重新学习(含重考)。

(五)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缴费及到所在系(部)办理重新学习(含重考)手续,逾期不再接受重新学习(含重考)的申请。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重新学习(含重考)申请/审批表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免听申请/审批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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