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本学期重新学习(含重考)课程分两个阶段进行网上选课和缴费,第一阶段进行2015级-2017级课程的重新学习(含重考)的网上选课、缴费,第二阶段进行2018级课程的重新学习(含重考)的网上选课、缴费,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所有需要重新学习(含重考)的学生
二、选课及缴费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重新学习(含重考)课程选课及缴费时间安排:
选课时间:2018年9月14日—17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9月19日—9月21日。
学生到所在系(部)办理重新学习(含重考)手续的时间:2018年9月25日—9月28日。
(二)第二阶段重新学习(含重考)课程选课及缴费时间安排:
选课时间:2018年10月18日—22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0月24日—10月26日。
学生到所在系(部)办理重新学习(含重考)手续的时间:2018年10月29日—10月31日。
三、选课网址:http://116.1.3.71:800/dean/student/login;
或扫描二维码:
四、选课方式:校内机房、宿舍或手机网上选课
五、选课范围: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全校所开设的课程
六、选课步骤:
(一) 选课网址:http://116.1.3.71:800/dean/student/login,输
入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后自行修改);
(二)在综合成绩单中查询需要重新学习(含重考)科目;
(三)在课程申请中输入需要重新学习(含重考)的课程,输入课程后点查询;(若查询无数据,说明该课程在本学期没有开课)
(四)根据课程安排表选择重新学习(含重考)的课程;
(五)在重新学习(含重考)课程选课申请表中,选择原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序号前十位与所选课程一致;
(六)提交重新学习(含重考)课程选课申请表。
七、选修说明:
(一)重新学习(含重考)课程选课申请表提交后,可通过“课程申请进度”可查询申请的审批情况,也可以撤销申请。
(二)所有课程类型提交选课信息后,点击“课表管理”----“已选课程列表”模块,查看课程是否已选上。学校只承认学生在“已选课程列表”上出现的课程。其他课程和重新学习(含重考)课程获得批准后也会出现在学生已选课程列表中。
(三)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和缴费,系统关闭后不能再更改。
(四)课程重新学习(含重考)的手续办理:学生根据办理重新学习(含重考)手续的时间到所在系教学秘书和课程所在系(部)教学秘书处办理重新学习(含重考)手续,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重新学习(含重考)申请/审批表》;学生重新学习(含重考)课程如与该学期所开课程授课时间冲突,重新学习(含重考)学生可申请课程免听,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免听申请/审批表》。未办理重新学习(含重考)手续或未缴纳重新学习(含重考)费用者,不得参加听课和考试,视为放弃该课程的重新学习(含重考)。
(五)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缴费及到所在系(部)办理重新学习(含重考)手续,逾期不再接受重新学习(含重考)的申请。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重新学习(含重考)申请/审批表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免听申请/审批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