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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2年07月06日 00:00      浏览:
 

各系:

为了做好本学期学生成绩管理工作,特别是避免成绩在填写、录入和报送等过程中出现疏漏,确保学生的成绩准确无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的填写和录入

(一)本学期的所有成绩要求在放假前全部录入完毕。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录入的,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补录。

(二)在填写、录入成绩过程中,请特别注意:

1.缺考学生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在纸质版成绩表中的备注栏填写“缺考”,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时备注栏下拉菜单中选择“缺考”;

2.作弊学生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在纸质版成绩表中的备注栏填写“作弊”,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在教务系统中成绩表的备注栏下拉菜单中选择“作弊”;

3.被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在纸质版成绩表中的备注栏填写“无效”,由开课系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成绩表的备注栏下拉菜单中选择“无效”;

4.缓考学生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并要填写平时成绩,在纸质版成绩表中的备注栏填写“缓考”,在录入成绩时要录入平时成绩,由开课系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成绩表的备注栏下拉菜单中选择“缓考”;

5.已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在系统名单中没有显示的,由教学秘书在系统中给该生选课,再打印一份空白成绩登记表给任课教师填写;系统中有学生名单,但是实际上并无该生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的,在纸质版和系统中的成绩表的备注栏均标注“缺考”。

6.纸质版的成绩一律使用碳素墨水和钢笔填写,务必做到字迹端正、清楚,不及格分数须用红笔填写。成绩原则上不得随意涂改,如少有涂改,任课教师应在涂改的成绩旁签名;如出现大面积的涂改,必须再打印一份空白成绩登记表重新填写。
   
二、成绩的报送和反馈

(一)成绩的报送

1.各系报送成绩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的截止时间为2012713所有成绩在放假前全部上报完毕,先由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系统点击“上报教务处”,再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登录教务系统对所有成绩进行核实确认。所有课程手抄成绩(原件)按年级专业整理成册,在成绩册上附上封面(成绩封面到教务系统中打印),并按封面上的“课程名称”所列顺序装订后,送交一份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存档,各系留存一份手抄成绩(复印件)及机打成绩。

2各系应在下一学期的第五周报送缓考/补考成绩,缓考/补考成绩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同期考成绩。如有学生缺考,在纸质版成绩表中的补/缓考栏填写“缺考”,录入成绩时备注栏下拉菜单中选择“缺考”。在送交缓考/补考成绩时,如某门课程没有组织缓考/补考的,请在成绩封面的此门课程的备注栏注明“无补考”字样。如某门课程组织了缓考/补考,但学生全部是缺考的,仍要将此门课程的成绩单放入成绩册装订,教务系统中的成绩要点击“上报教务处”。

(二)成绩的反馈

成绩评定后,各系应及时将课程成绩发放给各班辅导员和学生本人,并按不同情况统计学生名单:1.不及格、缓考的学生名单;2.缺考、作弊、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此三种情况的学生不能参加下学期的补考,须重修),统计后应及时发放给各班。

三、成绩错误更正

提交成绩前一定要仔细核对确保无误,一旦提交,该门课程所有成绩均不能更改。若录入上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后的成绩有误确需改动,按以下办法操作:

(一)任课教师或系教学秘书录入错误的,由任课教师或教学秘书写明情况,并凭学生考试试卷请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教学秘书向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申请更改。

(二)教学秘书向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申请更改学生成绩时,应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考核成绩错误更正登记表》(网上可下载),经本人签字和加盖系公章后,在每个学期的第八至十周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办理成绩更正手续。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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