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做好本学期学生成绩管理工作,特别是避免成绩在填写、录入和报送等过程中出现疏漏,确保学生的成绩准确无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的填写和录入
(一)本学期的所有成绩要求在放假前全部录入完毕。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录入的,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补录。
(二)在填写、录入成绩过程中,请特别注意:
1.缺考学生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在纸质版成绩表中的备注栏填写“缺考”,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时备注栏下拉菜单中选择“缺考”;
2.作弊学生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在纸质版成绩表中的备注栏填写“作弊”,由学籍办在教务系统中成绩表的备注栏下拉菜单中选择“作弊”;
3.被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在纸质版成绩表中的备注栏填写“无效”,由开课系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成绩表的备注栏下拉菜单中选择“无效”;
4.缓考学生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并要填写平时成绩,在纸质版成绩表中的备注栏填写“缓考”,在录入成绩时要录入平时成绩,由开课系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成绩表的备注栏下拉菜单中选择“缓考”;
5.已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在系统名单中没有显示的,由教学秘书在系统中给该生选课,再打印一份空白成绩登记表给任课教师填写;系统中有学生名单,但是实际上并无该生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的,在纸质版和系统中的成绩表的备注栏均标注“缺考”。
6.纸质版的成绩填写原则上不得随意涂改,如少有涂改,任课教师应在涂改的成绩旁签名;如出现大面积的涂改,必须再打印一份空白成绩登记表重新填写。
二、成绩的报送和反馈
各系报送成绩到教务处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0日。所有成绩在放假前全部上报完毕,由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将成绩“上报教务处”,以便教务处按时“确认成绩”。所有课程手抄成绩登记表(原件)按年级专业整理成册,并在成绩册上附上封面(成绩封面到教务系统中打印)上交一份到教务处存档(暂不装订用夹子固定),各系自存手抄成绩复印件和机打成绩。下一学期的缓考/补考成绩(原件)上交后再与手抄成绩(原件)装订成册。
成绩评定后,各系应及时将课程成绩发放给各班辅导员和学生本人,并按不同情况统计学生名单:1.不及格、缓考的学生名单;2.缺考、作弊、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此三种情况的学生不能参加下学期的补考,须重修),统计后应及时发放给各班。
三、成绩错误更正
提交成绩前一定要仔细核对确保无误,一旦提交,该门课程所有成绩均不能更改。若录入上报教务处后的成绩有误确需改动,按以下办法操作:
(一)任课教师或系教学秘书录入错误的,由任课教师或教学秘书写明情况,并凭学生考试试卷请教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教学秘书向教务处申请更改。
(二)教学秘书向教务处申请更改学生成绩时,应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考核成绩错误更正登记表》(网上可下载),经本人签字和加盖系公章后,在每个学期的第八至十周到教务处办理成绩更正手续。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