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分清查和学籍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清查工作
(一)教学计划清查
1.核对教务系统的“教学计划管理”模块中各年级专业的“教学计划表”和“毕业要求信息”是否有错漏。
2.重点清查各年级专业课程计划执行情况。要求各系对2011~2013级各专业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清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二)成绩清查
1.对2011~2013级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全面清查,检查各类考试成绩的录入情况,发现成绩漏登或错登的,请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考核成绩更正申请表》(请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进行核实更正。
2.对2011~2013级学生截止目前不及格课程的清查情况进行认真统计,统计方式请按学生个人情况排序,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不及格课程清查表》(请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表中“备注”栏须注明重新修读学期。本学期的重新修读安排由开课系于10月17日(星期五)前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备案。
(三)课程学分清查
对2011~2013级学生的通识教育必修课、专业教育必修课、专业教育选修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进行核算、清查,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学分清查汇总表》(请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各系应认真填写学分清查相关表格,加盖系公章后于10月24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四)学籍异动学生课程成绩及学分清查
由于转专业、转学(转入)、复学或延长修业年限等学生存在因人才培养方案变动或学习困难等特殊情况,请各系对照学生已修学分和应修学分等情况,为其做好课程修读计划和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修读计划表》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请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二、学业警示工作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将根据各系上报的学分清查表,给予因考核不合格的必修课程所对应的学分累计达到或超过16学分的学生学业警示,并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学业警示通知单》,由各系通知学生本人在通知单上联签字,上联原件存于系,复印件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下联发给学生本人。
各系要做好受学业警示学生的思想工作,必须向学生强调一定要重视每学期的正常考试,并及时为此类学生制定好课程补修计划,使其尽早完成学业。
三、学籍清查工作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版)第四条第(三)项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各系应在各年级范围内对学生的在校和在籍情况进行认真的清查、统计、核实,对达到学籍处理有关规定的学生作出学籍处理,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学籍清查表》(请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具体程序如下:
(一)达到学籍处理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系写清学生的情况说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上刊登返校公告,告知该生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两周内返校办理相关手续。
(二)如逾期未回的,由学生所在系以系名义向学院打报告(退学处理的请示),系主任在报告上签署学籍处理意见,再由学生工作处处长在报告上签署学籍处理意见后,连同学籍清查表加盖系公章、返校公告加盖学生工作处公章于10月28日(星期二)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