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在2013年6月中旬召开。现要求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学位评定上报材料,必须在6月10日之前报到学院学位办。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尽早公布本次分委员会召开的时间,通知有关委员,并报学位办备案。
2.根据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的要求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查工作,评审材料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103办公室领取,材料包括:
(1)学士学位评审表
(2)学士学位审批表
(3)学士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
(4)受记过、留校察看学生申请学士学位材料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保留一份完整的学位讨论材料和会议纪要,做好存档工作。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