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我院2005级胡琼等18名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自入学至今,达到学院规定的最长在校修读年限,已修完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但未达到学院毕业要求。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学生在规定修读年限内,修完课程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请各系在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到上述18名学生本人,并按如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各系须在接到本通知后三天内通知到有关学生本人,并将学籍处理结果及时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并将告知的具体情况记录备案。
2.达到结业条件学生,凭个人离校手续单和电子注册专用照片到学籍办公室办理结业证书。
附件:2005级结业学生名单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