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保证学生成绩数据的准确和完整,避免成绩在填写、录入和报送等过程中出现疏漏,请配合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成绩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的填写和录入
(一)本学期的所有成绩要求在放假前全部录入完毕。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录入的,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补录。
(二)在填写、录入成绩过程中,请特别注意:
1.缺考学生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在纸质版成绩表中的备注栏填写“缺考”,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时备注栏下拉菜单中选择“缺考”;
2.作弊学生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在纸质版成绩表中的备注栏填写“作弊”,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在教务系统中成绩表的备注栏下拉菜单中选择“作弊”;
3.被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在纸质版成绩表中的备注栏填写“无效”,由开课系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成绩表的备注栏下拉菜单中选择“无效”;
4.缓考学生的考试成绩以“0分”计,并要填写平时成绩,在纸质版成绩表中的备注栏填写“缓考”,在录入成绩时要录入平时成绩,由开课系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成绩表的备注栏下拉菜单中选择“缓考”;
5.已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在系统名单中没有显示的,由教学秘书在系统中给该生选课,再打印一份空白成绩登记表给任课教师填写;系统中有学生名单,但是实际上并无该生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的,在纸质版和系统中的成绩表的备注栏均标注“缺考”。
6.纸质版的成绩一律使用碳素墨水和钢笔填写,务必做到字迹端正、清楚,不及格分数须用红笔填写。成绩原则上不得随意涂改,如少有涂改,任课教师应在涂改的成绩旁签名;如出现大面积的涂改,必须再打印一份空白成绩登记表重新填写。
二、成绩的报送和反馈
(一)成绩的报送
1.期考成绩的报送。各系报送期考成绩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3日。所有成绩在放假前全部上报完毕,先由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系统点击“上报教务处”,再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登录教务系统对所有成绩进行核实确认。所有课程手抄成绩(原件)按年级专业整理成册,在成绩册上附上封面(成绩封面到教务系统中打印),并按封面上的“课程名称”所列顺序装订后,送交一份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存档。手抄成绩的“任课教师签名”处要有任课教师的签名,机打成绩的“录入人签字”处要有任课教师或教学秘书在核对完手抄成绩无误后的签名。各系留存一份手抄成绩(复印件)及一份机打成绩,按年级专业装订成册,以备查阅。
2.补考成绩的报送。各系应在下一学期的第五周报送缓考/补考成绩,缓考/补考成绩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同期考成绩。如有学生缺考,在纸质版成绩表中的补/缓考栏填写“缺考”,录入成绩时备注栏下拉菜单中选择“缺考”。在送交缓考/补考成绩时,如某门课程没有组织缓考/补考的,请在成绩封面的此门课程的备注栏注明“无补考”字样。如某门课程组织了缓考/补考,但学生全部是缺考的,仍要将此门课程的成绩单放入成绩册装订,教务系统中的成绩要点击“上报教务处”。
(二)成绩的反馈
成绩评定后,各系应及时将课程成绩发放给各班辅导员和学生本人,并按不同情况统计学生名单:1.不及格、缓考的学生名单;2.缺考、作弊、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此三种情况的学生不能参加下学期的补考,须重修),统计后应及时发放给各班。
三、成绩错误更正
提交成绩前一定要仔细核对确保无误,一旦提交,该门课程所有成绩均不能更改。若录入上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后的成绩有误确需更正的,按以下办法操作:
任课教师或教学秘书录入错误的,由任课教师或教学秘书写成绩更正的情况说明,经所在系主管教学领导签字核实,凭学生考试试卷于每个学期的第八至十周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进行审核更正,同时填写并上交《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考核成绩错误更正登记表》(请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由教学秘书签字和加盖系公章。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