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印发< 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我院2011级在籍学生,学有余力且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双学士学位”教育,但所申请的“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与正在修读的主修专业不能同属一个学科门类。
报名的具体条件:
(一)入学以来思想政治表现优秀。
(二)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的累计达到50学分(含)以上,且平均学分绩点人文社科类(含外语、艺术类)专业达到2.0(含)以上、理工类(含体育类)专业达到1.8(含)以上。
(三)申请修读英语专业“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参加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425分(含)以上;申请修读非英语专业“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外语成绩应达到中等水平以上。
(四)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二、报名程序
(一)学生在申请前应认真阅读招生录取条件,同时应对即将申请修读的“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作比较充分的了解,确认自己已学基础能够满足该“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专业的学习要求,在此基础上,谨慎决定并有决心和毅力修读“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
(二)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认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双学士学位”教育申请表》(见附件)一式2份(申报修读英语专业还需提供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证明),经主修专业所在系教学秘书初审汇总后,于5月27日前将“双学士学位”教育申请表交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103办公室,联系人:张延诚老师,联系电话:3696103。
三、审核程序
申报“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经学院和广西师范大学“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开办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注册。
7月初发放“双学士学位”教育录取通知书。
四、广西师范大学各学院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简介
(一)招生计划(见表1)
(二)招生专业简介(见表2)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准备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办法》(见附件2)(尤其是关于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规定),结合实际,认真考虑。
2.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学士学位的同时,可获得另一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双学士学位”教育申请表
2.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办法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