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我院2011级学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将于2013年4月20日进行。所有相片均由新华社广西分社图像采集部采集。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公布如下,请各系相关年级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遵照执行,确保图像采集工作顺利开展。
一、图像采集的对象
雁山校区2011级所有专业学生。
二、拍照要求
(一)参加此次学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新华社图像采集系统中刷身份证后,才能进行学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
(二)由于此次拍摄的纸质照片将用于贴在学生个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上,电子相片将存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为使相片清晰,如实反映本人情况,要求着装整洁,不穿与肤色相近的黄色、淡绿色或与拍照背景相近的浅蓝色上衣;必须穿着有领上衣,但不能穿遮挡脖子的高领衣服;头发梳理整齐,不能染色、遮挡眉毛及耳朵;不化浓妆,化妆要以不掩饰面部瑕疵缺陷为准,拍照时不佩戴眼镜、项链、耳坠。
(三)为便于图像采集信息的录入、校对和照片的查找,请各系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级学生照相时间安排表”的时间(详见附件)妥善组织安排各专业学生前来照相。
(四)各系相关专业须指定一名班干部负责本班的现场组织工作,维持好秩序。在本专业拍照时间20分钟前组织好学生按学号从首号到尾号顺序排队在拍照地点等候。学生不许更改拍摄秩序,须遵守拍摄时间安排,服从指挥,不喧哗取闹。
三、特殊情况处理
学生须严格按规定时间来照相,错过规定批次时间拍照者请于附表标注补拍时间进行补拍,逾期将不再受理。确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计划在当天拍照者,须先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学籍办公室登记(联系电话:3696103),领取《散拍登记表》,然后持该表自行到新华社广西分社(南宁市迎宾路1号)补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收费
拍摄费用由学院代收,每人20元(拍摄费用包括图像综合信息采集费、照片制作费及学生上网校对信息、上传个人信息、添加个人其它图文资料及下载个人原始图像等的信息服务费及相片8张,其中四张用于办理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及存档,四张在毕业临近时下发学生自行保管,一旦遗失证书后补办毕业证明用)。请各专业指定一名负责人以专业为单位收齐,于2013年4月25日交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学籍办公室。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级学生照相时间安排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