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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生课程补考、重新修读成绩评定与记载方法的通知
2015年12月08日 00:00      浏览:

各系、部:

为加强学生课程成绩管理,建设优良教风、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讲求公平、公正、规范,学院决定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对学生的课程成绩管理做以下调整:

一、当学期修读的课程,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卷面成绩各占课程成绩的50%综合评定。

二、当学期修读的课程,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参加下一学期开学时的补考。补考通过后,成绩按60分记入学业档案,并注明“补考”字样。

三、经补考后成绩仍不及格未取得学分的课程,需要重新修读该课程。重新修读考核通过后,成绩按60分记入学业档案,并注明“重新修读”字样。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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