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由学生提出申请,经转出系审核同意,转入系考核同意,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复核通过,全校公示后,学校同意蔡怡静等19名同学转专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并到转入系报到,否则作自动放弃转专业处理;转入系在学生报到后,应当做好学生的课程修读的选课指导工作。
附件:2017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