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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11日 00:00    黄小玲  浏览:
 各系:

   根据学校《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漓院政教学[2016]36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6级大类培养专业的专业分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对象

   2016级采用大类招生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商务英语、翻译3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2个专业)、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2个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2个专业)。

二、分流时间

即日起至524日。

三、分流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

(二)坚持尊重学生选择专业志愿的原则。

(三)坚持提升专业核心竞争力为原则。

四、分流工作流程

(一)相关系拟定分流方案

(二)学生填写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申请表(见附件1

(三)各系汇总学生分流情况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

(四)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汇总学生分流情况

(五)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六)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公示分流情况

(七)各系部根据公示结果办理学籍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各相关系负责起草本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和相关事项的组织与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专业分流工作,并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备案。

(二)学生分流情况经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汇总,对分流后人数不足25人,达不到开班条件的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学校办公会审批。

(三)学生根据自身意愿必须填报第一志愿专业,当第一志愿专业不能开班时,按第二志愿专业分流。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报学校决议。

联系人:黄小玲,电话:3696103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大类专业学生分流申请表

      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XX类专业学生分流情况统计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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