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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办理重新修读课程的通知
2017年03月15日 00:00    张延诚  浏览:
各系、部:
为配合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改革,增强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学校决定从本学期开始,重新修读课程的办理方式由原来的人工办理改为由学生本人自主网上选课、缴费再到教学秘书处备案。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2013—2015级课程需要重新修读的学生
二、选课时间:2017年3月15日—19日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3月21日—24日
四、备案:2017年3月24日前到开课系(部)所在系教学秘书处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重新修读申请表》
六、选课方式:校内机房、宿舍或手机网上选课
七、选课范围: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所开设的课程
八、选课步骤:
       

入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后自行修改);
(二)在综合成绩单中查询需要重新修读科目;

(三)在课程申请中输入需要重新修读的课程,输入课程后点查询;若查询无数据,说明该课程在本学期没有开课


(四)根据课程安排表选择重新修读的课程;
(五)在重新修读选课申请表中,选择原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序号前十位与所选课程一致;

(六)提交重新修读课程选课申请表。

 
 
九、说明:
(一)重新修读课程选课申请表提交后,可通过“课程申请进度”查询申请的审批情况,也可以撤销申请。
(二)所有课程类型提交选课信息后,点击“课表管理”----“已选课程列表”模块,查看课程是否已选上。学校只承认学生在“已选课程列表”上出现的课程。其他课程和重新修读课程获得批准后也会出现在学生已选课程列表中。
(三)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和缴费,系统关闭后不能再更改。
(四)学生重新修读课程如与该学期所开课程授课时间冲突,学生可申请间断听课,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间断听课申请表》。未办理重新修读手续或未缴纳重新修读费用者,不得参加听课和考试,视为放弃该课程的重新修读。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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