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配合全区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改革工作的需要,根据广西区招生考试院桂考院〔2011〕252号文件精神,拟在我院开展英语听力试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测时间:2011年11月12日(星期六)上午分批进行。
二、试测对象:雁山校区全体非英语专业的2011级学生。
三、题型和考试形式:本次试测的试题全部为听力题,试题由计算机播放,考生通过耳机收听后,使用鼠标点击作答。每场考试时间约50分钟。
四、试测程序:
(一)考生务必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候考室候考(候考地点见附件)。每场开考前1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接受监考工作人员核验,并按监考员指定的座位就座。
(二)考生入座后,须将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并按要求使用鼠标点击屏幕中的软键盘输入身份证号、按考试系统提示测试考试设备音量,然后等待“开始考试”指令。
(三)考试开始后,考生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及程序进行操作和测试,不得擅自动用计算机电源开关、网络设备,不得随意敲打计算机键盘。
(四)考试结束,待监考员收回草稿纸(考生不能带走笔和草稿纸),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测试。凡未带齐考试证件者一律不许参加测试。
(二)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笔及书籍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
(三)在考试过程中,因计算机设备或网络故障等异常原因造成考试中断的考生,应举手向监考员示意,并服从监考员的安排,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
(四)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反考场纪律者,将按《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课程考核违规违纪处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五)迟到或缺考的考生只能在同一考场的后续时段另行安排考试。
请将以上事宜通知学生。
附件:各考场对应候考室一览表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各考场对应候考室一览表
试测地点(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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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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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测地点(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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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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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语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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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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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1语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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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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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2语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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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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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2语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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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9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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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3语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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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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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3语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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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8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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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5语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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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6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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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语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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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7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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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4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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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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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5语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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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6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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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5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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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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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4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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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3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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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5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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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3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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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提前20分钟到候考室候考。
2.考生进入候考室,请保持安静,以免影响考场内其他考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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