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时间安排,现将我院2013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测试时间及安排
2013年5月11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每场测试时间为15分钟。测试安排见下表: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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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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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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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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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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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
山
校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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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外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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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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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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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学楼
2315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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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政系、理学系、管理系
艺术系、音教系、体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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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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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学楼
2415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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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候测室在公共教学楼二区2309、2310教室;
备测室在公共教学楼二区2311、2410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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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试内容
(一)测试内容由四部分构成: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词语、朗读短文和命题说话。
(二)评分:前三部分由计算机按统一的评测标准评分,命题说话部分由人工评分。
三、测试程序
(一)应试人务必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候测室等候,经考务工作人员按分组名单的排号顺序进行考试证件审核后,再进入备测室候考。
(二)在备测室应试人先抽签,按抽签牌上的号码找到对应的座位就坐,桌面上的试卷、测前须知和书籍是供考生备考使用,但不许将试卷随意移动。备考时间为10分钟左右。备考结束,应试人将备测试卷、测前须知和书籍留在原处,在考务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相应的测试机位进行考试。
(三)应试人严格按照计算机测试系统的提示及程序进行操作和测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流程”详见教务处106办公室考务宣传栏或到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
(四)测试结束后,请应试人带好考试证件迅速离开考场。测试场所须保持安静,不准在门口、走廊等处围观和大声说话。
四、成绩记载
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者可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报教师资格证的需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测试。凡未带齐考试证件者一律不许参加测试。
(二)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笔及书籍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
(三)育才校区不设考场,届时学院将安排院车接送育才校区考生到雁山校区参加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若有违反考场纪律者,将按《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课程考核违规违纪处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