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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语委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04月19日 00:00    谭宇宸  浏览:
一、总体思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语言文字规划纲要》,以“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线,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提升学院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全院师生普通话应用能力和水平。
1.做好2013年测试报名、测前培训以及证书发放管理工作。
2.结合教师资格证办证的实际需要,及时做好全院师生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证书发放等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组织、多培训、多测试,从而提升水平、提高通过率。
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有关规定,逐步实施对学院全体学生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
(二)加强普通话宣传推广活动,强化语言文字科研活动的开展。
1. 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教育和普通话规范字基本功测试培训工作,以测促训,以训保质。
2.组织好第十六届全国“推普周”系列活动,注重实效、办出特色。如组织开展推普宣传、咨询和培训活动,将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工作形成有效的结合。
3. 积极组队参加区语委举办的“广西第六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广西校园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并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4.充分利用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的品牌效应,加大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的力度,开设中华经典诵、写、讲通识教育选修课,将中华经典诵、写、讲融入日常教学中。
(三)加强普通话测试队伍建设。
1. 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交流和考察,组织语言文字工作管理人员到区内外学习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和方法,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工作管理能力和水平。
2. 继续在学院教师队伍中选拔和培养适合型人才,并派往参加自治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在原有队伍基础上力争增加国测员1名,省测员4名。
3.发挥人才聚集的优势,鼓励引导有能力的语言文字专家、学者开设语言文化相关通识选修课程,推动相关科研项目立项,加大我院语言文字工作的学术性,关注普通话与方言的共荣共生,并带动学生一起开展科研,加强推普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对照广西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积极做好迎接下一轮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选的各项准备工作。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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