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广西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学院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业必须参与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一)专业发展定位。专业发展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申报专业每年招生人数不少于60人,在校生规模不少于240人。
(二)专业办学条件。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生均教学科研设备值、生均图书数量等条件高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限制招生的标准。所申报专业建设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并重点投入建设。
(三)专业教师方面。学校自有专职教师(即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并由学校缴纳社保的教师,下同)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以上。申报专业带头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为学校自有专职教师。
(四)教育教学方面。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足开齐规定课程。保证国家规定的实践教学课时比例,即实训实习的课时占专业教学总课时的比例达到30%以上。申报专业与相关行业、地方、企事业单位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方面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较为健全的制度。
(五)招生就业方面。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实施招生,未出现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虚假宣传招生情况。申报专业的招生计划完成率和新生报到率较高,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较好。
二、遴选程序和方式
(一)本次申报不设申报名额限制,凡符合基本条件的专业原则上都应参与申报,学校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择优推荐。
(二)学院申请。2022年6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遴选和推荐的优势特色专业的立项申报材料报送我处,包括:《广西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以及《广西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及支撑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799546452@qq.com。
(三)专家评审。2022年6月24日前,我处组织专家对申报优势特色专业特色项目进行评审。
(四)公示报送。2022年6月25日—27日我处对推荐的专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三、其它
鼓励自2016年以来未获自治区级各类重点/特色专业、2019年度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及2021年度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入围专业参与申报。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教学科研处,联系人:钟英,联系电话:3696103。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广西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项目申请汇总表
3.广西民办高校优势特色支持项目申报书。
桂林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