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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春季学期学生学分认定的公示
2021年05月14日 15:49  教学科研处    浏览:

二级学院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漓院政教学[2020]44号)文件精神,教学科研处组织开展了2021季学期学分认定工作。经学生个人申报、各二级学院初审、教科研处审核,拟对2201申请课程给予认定。

现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5月14日-1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存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教学科研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法律保护。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773-2536791

联系地址:教科研处8206办公室

附件:2021季学期学分认定信息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科研处

202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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