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10号)及《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漓院政教学〔2020〕32号 )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工作布置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大创项目,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艺创新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更多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二、项目类别及结题要求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6人。创业实践项目不限参与人数。
(一)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结题(第1项为必要条件,2-4项满足之一):
1.完成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第五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广西区赛比赛的网络报名。
2.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公开发表论文且付梓的免于结题答辩);
3.取得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官方授权(认证)至少1项;
4.不少于2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以及项目研究过程材料。
(二)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结题:
1.完成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第五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广西区赛比赛的网络报名。
2.不少于2万字的商业(创业)计划书及项目实施的过程材料。
(三)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是团队在老师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实际创业实践活动。
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结题:
1.完成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第五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广西区赛比赛的网络报名。
2.营业执照、进出货记录、进出账记录等证明其持续经营不少于6个月的相关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学生
大创项目的全体成员必须为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人数按《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的填表说明执行。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未结题的往期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二)项目指导教师
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含校外行业导师);每个老师(单独指导或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限额指导2个项目;未获得高级职称教师作为指导老师的,尽量配辅高级职称教师协助。指导老师具有教育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高校创业指导师或人社部SYB创业指导师资质、其所指导往期项目在结题验收时获评优秀(结题评分达到90分)的,可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加1个项目指标(符合前述条件的,增额指标可累加)。凡其所指导项目在实施过程受到两次及以上警告、结题验收时不予结题、存在取消或者终止的,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减1个项目指标(符合前述条件的,增额指标须累计扣减)。
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选拔赛等级奖、广西区“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大赛等级奖以及其他由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等官方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指导老师所指导的项目优先支持立项。
(三)各学院
1.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初选,重点打造精品项目,选派有责任心、有积极性的指导老师组织有潜力的团队,各学院可推荐3项国家级大创项目供评审参考,区级项目推荐数量不限。
2.各学院应指派分管领导负责本学院的大创项目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3.严禁按年级专业指定老师分片包干,应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
4.严格项目审核,项目主题必须符合正确的思想导向和创新创业主题相关要求,对不符合导向和主题的,不得推荐。
四、项目管理与经费支持
(一)各学院应及时总结大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对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师生要及时督促和反馈。
(二)教学科研处将分类别组织本次项目评审,对拟立项项目在校园网上公示后报教育厅审批。
(三)自治区级大创项目照平均一个项目0.6万元的经费额度予以支持,国家级大创项目从自治区级项目中遴选产生,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不低于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不低于10万元/项,教学科研处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适当调配资助经费。
(四)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校不得提留管理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指导老师作为第一完成人形成的研究成果不得纳入项目经费开支项目和结题材料。
(五)指导老师的工作量按学院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在2021年4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报送教学科研处8206办公室,需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份(需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电子版以项目负责人“学号+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各学院汇总电子版申报书为一个文件夹(推荐国家级的在该目录下单独设一文件夹存放),连同《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1)压缩成包以“学院名+2021大创项目材料”命名。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处实践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葛巍,电话:0773-2536791,邮箱1783276@qq.com.
附件:1.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学院)
2.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模板)
教学科研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