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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员初级(健身教练) 职业资格培训与认定招生的通知
2020年12月21日 10:02  教学科研处  葛巍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教育部《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员五级(初级)健身教练职业资格培训与认定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该培训项目,提升学生职业技能,获取官方职业资格鉴定,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

二、报名对象

全校各年级专业学生

三、培训项目简介

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外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培训和认证,资质等级分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五个级别(五级为初级),职业方向分游泳、滑雪、攀岩、健身等若干方向。

本次我校举办健身教练职业方向的培训班,指在培养国家体育运动管理机关、健身俱乐部及其他各类社会公益组织中指导相关人员进行训练的工作人员,主要培养团体操课程教练和私人教练,其作具有互动性、针对性等特点,该项职业具有工作环境好、薪酬高等优越等条件。培训课时150学时(连续10天),第11天考试。

四、收费标准与缴费

(一)总培训认证费用共计3800元。其中包含鉴定费300元,教材费100元,培训费3400元。

(二)漓江学院运动康体实训中心(阿莲健身俱乐部)前台现场收费。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自即日起到20201225日。

(二)收费时间:20201225日(10:00-16:00)。

(三)培训时间:20201231--202119日(具体以上级批准实际开班时间为准)

(四)考试时间:2021110日(具体以上级批准实际开班时间为准)

六、培训考试地点

漓江学院运动康体实训中心(阿莲健身俱乐部)

七、优惠政策

(一)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漓院政教学〔202044 号)文件规定,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认定的学生可申请认定4个学分;首先认定《课程创新实践》,有富余的,可认定与与职业(执业、入职)资格内容一致或接近的专业教育平台选修课程、职业教育平台课程、集中实践平台课程、通识教育平台课程(除思政课程以外)。课程平台以当年人才培养方案对应名称为准。

(二)根据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 2号)文件第五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第一款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拿证后一年内上岗就业并参加社保的初级工种可申请1800元补贴。具体可详询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

(三)首次报名参加培训且考试未通过者可免费参加下期培训(自行承担考试鉴定费用)。

八、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1.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1

2.一张蓝底二寸照片(办证用),一寸蓝底免冠电子版(录入报名系统,办准考证用);(请在照片背面写上专业、学号、姓名;电子版相片以自己的年级专业+姓名命名。)

(二)纸质材料交漓江学院运动康体实训中心(阿莲健身俱乐部)前台苏老师;电子版照片按要求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8461879@qq.com

九、注意事项

报名人数不足40人时不能开班,所收费用及材料全部退还,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证书样式)




教学科研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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