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迎接转设考察专家组进校检查校内实验实训室建设情况,现就相关迎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安排
每个实验实训室均需配置对应讲解员,人员须由该实验实训室项目申报负责人或主要使用单位指派对口专业教师担任(学院分配详见附件)。要求讲解员熟悉场地内部情况、熟悉相关设备操作。原则上相同功能或相近场地的实验实训室指派1人。
二、讲解内容要求
每位讲解员需提前准备好相应实验实训室的讲解内容,内容应包括实验实训室投入使用的时间和面积、主要功能(服务的专业、使用人数(概数)、承担的主要课程、重点培养学生哪些方面的能力)、主要设备、总体造价金额、场地建设资金来源(如涉及上级财政拨款的要明确建设项目,涉及校企共建的要明确企业建设的内容)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于11月20日前落实讲解人员,明确讲解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讲解人员的讲解内容必须在专家进校前由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审定,并至少完成一次讲解示范。
(三)专家进校当日,各实验实训室讲解员需到校待命,检查路线确定后,相关实验实训室讲解人员须按时到位。
(四)我处将按“校内实验实训室一览表”中名称统一制作并安装实验实训室名牌,拆除原有名牌和其他不相符的介绍标识,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校对工作,如有增补和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处实践办赵冰川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536791。
附件:校内实验实训室一览表
教学科研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