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各系开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工作改革取得实效,保证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处组织人员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漓院政教学〔2020〕26号 )文件(下称办法)对2020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及过程管理表格进行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请相关学院及时督促师生进行整改并在2021届毕业论文工作中不断改进,及时将整改结果和今后的工作改进措施向我处反馈。
一、传媒学院
1.外聘及校内兼课教师指导论文比重过大。本届论文选题人数182人,校内兼课教师指导人数67人,外聘教师指导人数11人,合计占比43%。
2.答辩组长、评阅人资质不符合办法规定;
3.未达到职称要求的教师独立指导论文;
4.答辩安排未落实回避原则。
5.指导老师评定表中评语基本为统一模版或过于简单,未根据学生实际完成情况做出相对应的评价;
6.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教师评阅表中评语只有“通过”“在QQ上对接”字样过于简单,无实质性评语;
7.创作报告过程管理表格中的论文题目与封面正文的论文题目不一致;
8.创作报告正文无格式要求不一;
9.部分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老师未写意见;
10.部分答辩记录表只记录教师问题未记录学生如何回答,记录不完整;
11.个别指导老师未勾选是否同意答辩;
12.大部分学生论文格式不符合格式规范要求。
二、体育与健康学院
1.指导老师评定表中评语基本为统一模版或过于简单,未根据学生实际完成情况做出相对应的评价;
2.成绩评定表出现已淘汰不使用的版本,未做到统一;
3.个别成绩评定表未写答辩小组意见,有随意涂改情况;
4.有重新答辩的成绩评定表但无答辩委员会负责人签名;
5.装订文档中重复放入封面;
6.页眉届别错误;
7.部分中期检查表指导老师未写意见。
三、语言文学学院
1.答辩安排未落实回避原则;
2.汉语言专业个别指导老师评定表中评语过于简单,未根据学生实际完成情况做出相对应的评价;
3.部分学生论文格式不符合格式规范要求。
四、理工学院
1.答辩安排未落实回避原则,安排第二导师作为其指导学生所在小组答辩组长。
五、经济与管理学院
1.指导老师评定表中评语基本为统一模版或过于简单,未根据学生实际完成情况做出相对应的评价;
2.部分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老师未写意见;
3.部分学生论文格式不符合格式规范要求。
六、教育与音乐学院
1.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老师评定表中评语或意见基本为统一模版或过于简单,未根据学生实际完成情况做出相对应的评价;
2.中期检查表指导老师意见出现“通过微信沟通”字样;
3.答辩安排未落实回避原则,安排第二导师作为其指导学生所在小组答辩组长;
4.个别指导老师过程管理表格未签名;
5.部分学生论文格式不符合格式规范要求。
七、商贸与法律学院
1.指导老师评定表中评语基本为统一模版或过于简单,未根据学生实际完成情况做出相对应的评价;
2.个别学生装订材料出现他人表格。
八、设计学院
1.答辩安排未落实回避原则,安排第二导师作为其指导学生所在小组答辩组长;
2.个别指导老师所指导的学生装订材料中未见答辩记录表和成绩评定表,装订不规范;
3.个别中期检查表指导老师未写意见;
4.部分答辩记录表只记录教师问题未记录学生如何回答,记录不完整。
教学科研处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