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广西“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桂教办﹝2018﹞546号)精神,为做好广西“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评审专家库成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的专家人选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遵守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工作认真负责;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以及专业实践经验。优先推荐具有相关行业实践或熟悉相关行业、企业职业资格制度的专家。
二、推荐范围及人数
(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推荐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 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应用性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全校推荐总人数不超过10名。推荐人选的学科专业统一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专业类填写,请参见附件3。
(二)请各系(部)根据文件要求,按照本人申请、单位审核、择优推荐的工作程序,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三)职能部门教师系列人员回所属系(部)参与申报推荐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广西“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加盖系(部)公章),电子版一式一份;
(二)《广西“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评审专家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请各系(部)于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联系人:陈雪萍,联系电话:2537107。
附件: 1.广西“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评审专家推荐表
2.广西“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评审专家汇总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