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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西“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2018年11月02日 11:52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陈雪萍  浏览:

各系(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广西“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桂教办﹝2018546号)精神,为做好广西“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评审专家库成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的专家人选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遵守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工作认真负责;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以及专业实践经验。优先推荐具有相关行业实践或熟悉相关行业、企业职业资格制度的专家。

二、推荐范围及人数

(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推荐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 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应用性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全校推荐总人数不超过10名。推荐人选的学科专业统一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专业类填写,请参见附件3

(二)请各系(部)根据文件要求,按照本人申请、单位审核、择优推荐的工作程序,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三)职能部门教师系列人员回所属系(部)参与申报推荐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广西“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加盖系(部)公章),电子版一式一份;

(二)《广西“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评审专家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请各系(部)于2018115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联系人:陈雪萍,联系电话:2537107

附件: 1.广西“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评审专家推荐表

2.广西“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评审专家汇总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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