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管理办法》(漓院政教学〔2017〕117号)文件精神,现对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工作布置如下,请各系认真落实。
一、主要要求
(一)选题要求
1.坚持一人一题,不得多人使用同一或相近题目。
2.原则上不与前两届的题目一致。
3.选题必须在所学学科研究范围内,鼓励交叉学科选题,鼓励来自企业(行业)的真实性选题。
(二)学分要求
督促不合格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16学分的学生在本学期内完成重修,本学期后仍超过16学分的,取消答辩资格。
(三)论文指导
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必须有论文指导教师进行指导。指导教师应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讲师(或其他职称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未达到职称要求的教师可以协助中、高级职称教师指导毕业论文(共同指导的论文指导费用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得进行担任论文指导教师。同时鼓励聘请从事生产经营一线的行业专家共同参与指导。
(四)论文撰写
1.论文正文的字数要求:理工科不得少于6000字,文科一般不少于8000字(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论文不少于5000个单词,语言学及教学方法论、新闻理论类、音乐类不少于6000字,艺术类创作(设计)报告中图像以版面大小折算为字数)。
2.论文格式要求:具体结构与格式要求按《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论文格式规范》进行规范。
3.外语专业学生应用学所专业语种撰写论文(外语著作翻译为汉语的情况除外),进行著作翻译时需注意尊重原文。
4.田野调查报告需注意对调查情况的分析整理,形成观点、建议,避免简单的对素材进行堆砌。
(五)论文评阅
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的前提下,要求学生在各系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该版论文应当隐去学生姓名、学号、指导老师姓名),并及时分发给评阅人(注意指导老师不得担当自己指导学生的评阅人),且评阅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论文答辩
1.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论文者、评阅意见指出论文存在抄袭者、指导老师或评阅人认为论文质量未达到要求者、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学籍注册不完备者取消答辩资格。
2.各系应组织人力及时将参加答辩的论文及时分发给答辩评委。
(七)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答辩成绩、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三部分构成,答辩成绩占40%,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占40%,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占20%,各系在论文答辩后审核成绩评定表和答辩记录表,并公布成绩。总评成绩不及格的,不能取得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应学分。
须在2018年5月6日前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录入与上报工作。
(八)论文存档
及时对论文(设计)纸质版及电子版收集整理,为方便识别,电子版论文的文件应按“学号-学生姓名-论文题目”的方式命名,电子版过程管理表格按“学号-学生姓名-过程管理表格”命名,文件夹一般不压缩,文件夹名一般为“学号-学生姓名”。设计类(含艺术创作及理工类设计)要保存设计作品的电子文件,刻录成多份光盘保存。
二、过程管理
2019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工作将引入同方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因目前该系统正处于3.0更新阶段,预计9月中旬可正式上线使用,届时我校所有专业将使用该系统进行毕业论文相关管理工作,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gxljcollege.co.cnki.net/,我处将会将系统3.0使用手册发与各系,请各系提前做好学习。
三、系统检测
(一)检测系统
本次将采用同方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即原PMLC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作为检测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工具和学位授予质量的监控手段
(二)论文提交
学生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符合以下程序和要求:
1.学生把经指导教师审核认定的终稿文本发给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负责收集本人指导的学生论文定稿报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汇总。各系教学秘书不能直接收集由学生递交的论文。论文一经上交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即被视为经审核认定的终稿文本,不得进行更换。
2.论文电子文档应采取微软Word格式,电子版论文按“学号-学生姓名-论文题目”的方式命名。非统一命名格式的检测材料不予受理。
(三)检测方式
现拟采用同方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即原PMLC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作为检测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工具和学位授予质量的监控手段。对毕业论文采取全部检测的方式进行。
(四)检测时间
各系须在毕业论文答辩前一周完成检测工作,其检测结果将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
(五)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处理
依据检测报告总文字复制比(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用英文字母R表示)对学术不端
行为的性质进行初步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如下:
(1)R≤30%,视为通过检测合格,学生及指导老师可适当修改,参加答辩。
(2)30%<R<50%,疑似有抄袭行为,由相关系通知本人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修改,取消第一次答辩资格;修改后第二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第二次答辩;二次检测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重修毕业论文。
(3)R≥50%,取消答辩资格,重修毕业论文。
(六)申诉条件
检测结果R>30%的学生对系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重新检测,教科处对原提交论文重新提交系统检测,检测结论以重新检测结果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加强对毕业论文经费使用的管理,指导老师的指导费以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在期末教学工作量进行统一核算发放。
(二)非学位论文形式的其他毕业设计不做系统检测,按原有操作程序组织人工审核。
(三)以创业计划书、教学设计等其他上文规定的创新形式的毕业设计和创作,各系应认真制订评分标准,规范过程管理,在毕业设计和创作工作开始前将评审标准等相关信息发与我处备案。
(三)师生间需加强联系,尤其是学生要主动联系指导老师;各系要注重过程管理,工作布置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联系人:赵冰川 TEL:2536791 Email:170149423@qq.com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论文格式规范
2.过程管理表格(2019届)
3.诚信协议书
4.例文1
5.例文2
6.漓江学院2019届毕业论文封面
7.各系管理用表
(以上附件详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下载区)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