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机构设置  信息公告  工作动态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信息公告 > 实践教学 > 正文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08年下半年申请认定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考试的通知》的通知
2008年06月17日 00:00      浏览:
各系(部):

     受教育厅师范处的委托,广西师范大学定于20086月起在桂林片高校开展2008年下半年申请认定高中、初中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和考试工作。为落实相关安排,为我院非师范专业学生考取教师职业资格证提供方便,现将我院本次理论培训及考试报名工作做如下部署:

 

一、报名对象

我院2005级非师范专业(计算机[含网络]、生物、电信、经济、国贸、工商、对外、广电、商英、越南语、法学、旅管[含酒管]、艺设、舞蹈)学生

 

二、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619日(各专业负责人务必在19日中午12时前2008年下半年申请认定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考试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及存款原件交到教务处105办公室)

 

三、培训及考试时间

我院授课点培训开课时间为2008712—17日(课表见附件二)

 

四、注意事项

(一)因我院05级各专业实习将在期末考试后展开,如有需要,各系应据此次报考教师职业资格培训考试人数做适当调整。

(二)建议我院有条件的学生参加此次培训考试,理由有二:其一,教师职业资格考试每年有两次(3月底及8月底各一次),若在09年上半年再报名参加培训考试,培训考试时间同公务员考试、就业等工作在同一时间开展,时间紧迫,考试准备时间少,如果考试通不过,毕业前将没有在校补考的机会;其二,如本次考试未全科通过,尚可在毕业离校前参加09年上半年的考试,进行补考,将有助于同学在毕业前在学校通过考试,获得教师资格证。

(三)我院04级报考理论考试未全科通过者,因已毕业,不再在学院报名补考,可先按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到户籍所在地就近的考点(只限广西区内)进行报名。补考只需缴纳考试费用,不用另外培训。

(四)因网站建设需要,网上报名工作延迟进行,具体时间在培训开课后于课堂通知。

(五)报名费用中培训费为必须缴纳,教材及资料费用为个人选择缴纳。(报名表中需对不要教材资料者予以注明),存款可以按个人或专业存款,每张存款回执需注明学院、专业、姓名,自留复印件。

(六)相关表格请从http://gxttc.gxnu.edu.cn/新闻动态栏目或漓江学院教务处网页http://www.gxljcollege.cn/list.aspx?cid=66下载专区下载。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教务处网页相关通知。

 

联系人:李明阳  3696106  13207739365   教务处105办公室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00八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一:

关于开展2008年下半年申请认定中学

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考试的通知

 

桂林片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受教育厅师范处的委托,广西师范大学定于20086月起在桂林片高校开展2008年下半年申请认定高中、初中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和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

    (一)培训对象:拟申请认定中学教师资格的桂林片高等院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2009年毕业的研究生及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培训内容:《新课程背景下的公共教育学课程》、《新课程背景下的公共心理学课程》两门课程。

    (三)培训时间:2008623日起。

    (四)培训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桂林师范高等专科科学校。

 

    二、培训和考试费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249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7209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教材、资料费:两科80元;培训费:每门课程125元;考试费:每科50元。总费用430元。

 

    三、报名参加培训、考试程序

   (一)报名培训前交费:

    1、参加培训的学员交培训费、考试、教材资料费合计:430元。请学员把应交的费用存到中国农业银行:户名:吉秀芳,帐号:6228480140163837614

    2、存款后务必向银行索取存款收条,将存款收条复印一份,原件和复印件一同保存好。

   (二)交费后报名:

    1、广西师范大学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报名,报名截止时间是619日,各学院请于20日将本学院的“2008年下半年申请认定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考试登记表”(电子版)及学员存款收条原件一并交到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204办公室。

    2、桂林市其它高校的学员请持存款收条原件直接到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204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由李老师(13207739365)、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由蓝老师(13607833311)安排报名。

   (三)特别提示:

    报名参加本次培训、考试的学员,必须由本人登陆广西教师教育网http://www.gxjs.com.cn/index.aspx填写相关信息。登陆网络填写相关信息时间待教育厅的文件下发后再另行通知,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会及时将通知发布在http://gxttc.gxnu.edu.cn/网站上,并书面通知到广西师范大学各学院、漓江学院、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请学员及时关注下发的文件或关注相关网站。

 

    四、考试

    2008831日安排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考试。

    各高校、广西师范大学各学院于2008830日下午15点在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大内高师培训楼204室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无身份证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身份证明。考点均按国家正规考试进行管理,派出区级巡视员巡考。考试成绩通知各报名点。考生可以向报名点询问或打电话咨询(07735823286)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五、发证办法

培训后参加考试合格者由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签发合格证书。考生在报名点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签领考试合格证。

 

     六、咨询联系办法

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7735823286吉老师,5845583黄老师,通讯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大内高师培训楼204室,邮政编码:541004   

                                                                          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二○○八年六月十日

 

附件二:

桂林片高校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培训班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点课程表

日期

时间

内容

任课教师

712

上午8:20-12:00,下午14:20-17:20

教育学

王彦

13978323471

712

晚上7:00-9:30

713

上午8:20-12:00,下午14:20-17:20

713

晚上7:00-9:30

714

上午8:20-12:00,下午14:20-17:20

715

上午8:20-12:00,下午14:20-17:20

心理学

吴素梅

13977395746

715

晚上7:00-9:30

716

上午8:20-12:00,下午14:20-17:20

716

晚上7:00-9:30

717

上午8:20-12:00,下午14:20-17:20

上课地点: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公共教学楼001教室

联系人:李明阳  3696106  13207739365   教务处105办公室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邮编:541006
联系方式:行政办公室:0773-3696101  实践办:0773-2537107  科研教改办:0773-2536791
教务考务办:0773-2673512  学籍办:0773-3698066  教学评估办:0773-2537107 

   文印室:0773-2537592    教学工作意见反馈 邮箱:ljxyjwc@sina.com
版权所有:桂林学院(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产教融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