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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08年非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报名的通知
2008年06月08日 00:00      浏览:
 

关于做好2008年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

认定中学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报名

08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落实桂林市教育局及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下称高师中心)相关通知安排,现将我院2008年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中学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报名及2008年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做如下布置:

 

一、非师范专业学生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报名

(一)考试时间为2008419日—20,高师中心18日前通知学院集体取考生准考证。

(二)凡我院参加2008330日中小学教师职业资格理论考试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教学技能考试。

(三)技能考试费用: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300/人;初级中学教师职业资格250/人。考试费用于45日前存入银行,拿收据报名(可集体存报名费),银行:农业银行;户名:吉秀芳;账号:6228480140163837614

(四)考生交存款回执原件及近期小二寸照片一张(两样背面均写清单位、姓名),填写《桂林市2008年上半年申请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学技能考试报名表》。

(五)各专业负责人在45前将上述报名表电子版及照片汇总到教务处。

(六)考生于考试后三天登陆“桂林市中小学教师网”查询考试结果。

(七)教师资格证为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我院应届毕业生,无论户口是否迁移到桂林市均可统一办理,但毕业后,户籍变动或原本未迁移到桂林市,均不再由学院报高师中心办理,考生本人需按社会人员到高师中心自行办理。理论考试及技能考试合格后,分别发放证书(区内有效),考生持两证书及其它材料可申请教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有效),若因公务员考试放弃理论考试而户籍不在桂林市者建议不再参加技能考试。

 

二、08届毕业生教师职业资格认定

(一)提交材料

1、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每份表格贴近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第一代身份证只复印正面,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两面)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毕业后补交)。

4、体检合格证明原件一份,贴近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从事语文教学及对外汉语教学要求达到二级甲等)。

6、近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一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学院、姓名)。

7、师范类专业(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英语教育、体育教育、音乐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不含网络]、电子信息工程)学生需提供教育实习评价表复印件一份;非师范类专业学生提供理论考试及技能考试两个合格证书复印件(通过后补交)

(二)其它要求

1、复印件全部用A4纸,各专业辅导员或负责人收集材料时同时查验原件,于复印件左上角注明“验原件”,并签名。所有材料按顺序包叠,不能装订

2、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原则上申请认定于培养方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职业资格证。非师范专业本科学生原则上申请与技能考试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职业资格证。

3、广西师范大学校医院安排体检时间为:第一次415-18日(师范类专业,分批体检),第二次424-25日(非师范类),体检费45/,费用自理。凡区内教师职业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均有效,桂林市另有桂医附院、人民医院、海军医院为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体检只限于每天上午,保持空腹

4、各专业辅导员或负责人汇总形成《师范教育类专业教师资格认定个人申请表》或《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教师资格认定个人申请表》,校对、打印、本人签名后连同电子版于415日前交教务处组织清查和政审

 

三、注意事项

(一)各类材料务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各负责人必须严肃对待,上交材料必须准时,过期不候。

(二)各种附件可到http://www2.gxnu.edu.cn/gxttc/网址下载,相关通知及文件可到上述网址、桂林中小学教师网或教务处信息张贴栏查看。

(三)教务处联系人及电话:李明阳,3696106   13207739365

      高师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吉老师,5823286 黄老师,5845583

 

 

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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