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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事宜的通
2008年06月08日 00:00      浏览:
 

关于0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事宜的通知

 

各系:

毕业论文答辩是本科生培养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途径之一。为科学合理、井然有序的组织答辩工作,特对工作做如下布置:

 

一、时间安排

(一)2008425---53  答辩安排与准备

由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答辩小组,指派评委教师,由教学秘书或论文小组组长联系答辩教师,预约时间地点,通知其他学生,并将答辩安排表(附件一)汇总到教务处并张贴于各系教务信息栏。

(二)200855---15   答辩

各组在开始论文答辩前,各系需组织学生干部、专业教师进行两次检查,对过程管理表格(开题报告等)、论文内容进行检查(必须经百度或其它搜索引擎及期刊库搜索引擎核实),对有抄袭现象者不予答辩直至修改合格为止。参与答辩的论文必须取得指导老师同意。

(三)2008516---20   第二轮答辩及优秀论文答辩

对第一轮答辩未通过或其它情况,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第二轮答辩,原则上第二轮答辩需在优秀论文答辩前安排,且不得对后续工作构成影响。上述答辩工作完成后,对各小组推荐的优秀论文组织一次答辩,评定出优秀论文。

(四)2008521---23  成绩录入及材料整理

教学秘书根据成绩评定总表中各项成绩,按表中要求按比例计算总成绩并登录成绩。

(五)2008524---26  学位材料审定

 

二、人员及地点

答辩小组至少由3名相关专业教师及1名答辩秘书组成(原则上该组论文指导老师不做评委教师,具体情况具体处理),答辩小组成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包含我院新晋升中级的教师)。

 

三、答辩程序

(一)答辩组长宣布答辩学生及准备答辩学生姓名和论文题目;

(二)答辩学生作毕业论文自述(论文基本思想和主要内容),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学生对评委老师针对毕业论文各方面的提问进行回答。时间为10分钟左右。

 

四、成绩评定

(一)各系可参照学院“2007级教学指导书”中《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暂行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制定适合本专业特点的评分标准,并对所有参与答辩的评委教师进行培训。

(二)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由指导教师评阅分数、评阅人评阅分数、答辩分数三部分构成,各占总成绩的40%25%35%。专业答辩小组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者作为推荐优秀论文,参加优秀论文答辩,成绩以最终系答辩小组评定成绩为准;专业答辩小组评定成绩为90分以下者,以该成绩为准。

(三)各小组在答辩后,教学秘书需及时将未通过答辩及参加优秀毕业论文答辩的相关情况告知学生本人,并做出具体安排。

 

五、注意事项

(一)分派评委教师时需考虑职称结构,答辩小组内评委教师不宜全部为中级;优秀论文评委教师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者应占半数以上。可适当增加院聘教师的答辩任务。

(二)答辩秘书由各系自主安排,原则上安排暂不具备评委资格的青年教师,答辩过程全部对其它年级学生开放,教务处派员参加部分小组的答辩。

(三)各系根据实际答辩学生人数,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视实际论文水平向各答辩小组分配优秀论文推荐名额,推荐总数不得超过答辩总人数的15%。各系在组织优秀论文答辩中,需严把质量关,保证论文质量,防止教学水平评估时出现论文降档的情况。

(四)各组答辩后,教务处会同各系进行抽查,一经发现抄袭,取消学生答辩成绩,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过程管理手册由以下数表依次构成:题目审批表、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用)、成绩评定表(评阅人用)、答辩记录表、成绩评定总表、诚信协议书及使用授权声明、检查登记表。

(六)鉴于毕业论文是重要的教学档案,现对原论文存档通知做相应修改及补充。成绩录入系统后,各系需在答辩结束后将论文定稿、过程管理手册整理齐全,纸质材料由各系专人建档保存;优秀论文纸质由档案馆(另行打印,不能从系档案中抽取)保存;指导教师登记表、学生选题登记表、答辩安排表、质量分析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纸质交教务处。上述所有电子版数据可统一制作成光盘,不同内容存放在不同的文件夹,单一文件可放在主目录下,收集的学生材料(论文及表格)制作一个压缩包,并以学生学号为压缩包名,存放于同一文件夹下。并同时在光盘主目录中其中增加一个说明文件(说明光盘包含的文件内容及位置),各系、教务处各一份,经教务处汇总后,交档案馆。

(七)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表格可到www.gxljcollege.cn/jwc/index.htm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打印或集体提前到教务处101室印刷

 

 

 

附件一: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______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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