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受教育厅师范处的委托,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下称高师中心)定于2009年2月14日起开展2009年2月桂林片高校申请认定高中、初中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和考试工作。为落实相关安排,为我院非师范专业学生考取教师职业资格证提供方便,现将我院本次理论培训及考试报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报名对象
我院未参加过理论培训的2005级非师范专业(计算机[含网络]、生物、电信、经济、国贸、工商、对外、广电、商英、越南语、法学、旅管[含酒管]、艺设、舞蹈)学生
二、报名时间
我院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9日(各专业负责人务必在19日中午12时前将申请认定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考试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及存款原件交到教务处101办公室)
三、培训及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我院授课点报名人数达到开班要求则单独开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人数不足开班时,我院学员可参加广西师大雁山或育才校区培训班(培训时间为2009年2月14日—3月8日,具体教室待定)。
考试将在2009年3月的第四个周末在师大育才校区举行。
四、注意事项
(一)已于2008年7月参加培训的同学可直接报名考试,不需再培训;
(二)考试报名需待教育厅相关通知下发后,由本人登陆广西教师教育网http://www.gxjs.com.cn/index.aspx填写相关信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费用中培训费为必须缴纳,教材及资料费用为个人选择缴纳。(报名表中需对不要教材资料者予以注明),存款可以按个人或专业存款,每张存款回执需注明专业、姓名,自留复印件。
(四)相关表格可从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xttc.gxnu.edu.cn/新闻动态栏目下载。
联系人:李明阳 3696101 13207739365 教务处101办公室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
2009年2月桂林片高校申请认定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教育学、心理学培训的通知
桂林片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受教育厅师范处的委托,广西师范大学定于2009年2月起在桂林片高校开展申请认定高中、初中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申请认定中学教师资格的桂林片高等院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2009年毕业的研究生及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培训内容:
《新课程背景下的公共教育学课程》、《新课程背景下的公共心理学课程》两门课程。
三、培训时间:
2009年2月14日起(详看附件)。
四、培训地点: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雁山校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桂林师范高等专科科学校。
五、培训费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2〕49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7〕209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培训费:每门课程125元;教材、资料费:两科80元;共计330元。
六、报名办法:
(一)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把应交的培训费、教材资料费330元存入到中国农业银行:户名:吉秀芳,帐号:6228480140163837614。存款后务必向银行索取存款收条,将存款收条复印一份,原件和复印件一同保存好。存款截止时间是2008年月12月20日。
(二)存款后报名:
1、广西师范大学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各学院请于12月22日前将本学院的“申请认定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考试登记表”(电子版)及学员存款收条原件一并交到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204办公室,并领取教材资料。
2、桂林市其它高校的学员请持存款收条原件直接到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204办公室办理报名和领取教材资料手续。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由李老师(13207739365)、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由蓝老师(13607833311)安排报名。
七、特别提示:
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于2009年3月的第四个周末参加考试,考试前必须由本人登陆广西教师教育网http://www.gxjs.com.cn/index.aspx填写相关信息。登陆网络填写相关信息时间待教育厅的文件下发后再另行通知,通知发布在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http://gxttc.gxnu.edu.cn/网站上,并书面通知到广西师范大学各学院、漓江学院、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请学员及时关注下发的文件或关注相关网站。
以往已参加过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的此类培训班学习并取得培训学籍的学员,可直接报名参加考试。
八、咨询方式:
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咨询电话:0773—5823286吉老师,5845583黄老师。
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