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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暑期专业实习检查工作的通知
2008年08月27日 00:00      浏览:
各系(部)

我院专业实习工作已经按计划展开,为了进一步密切学院与各实习单位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各专业实习情况,加强实习管理,使下一阶段的实习更加顺利地进行,各系应积极组织开展实习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系由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牵头组织实习工作检查组,对各实习点的专业实习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实习生实习效果、实习单位的意见和进一步的要求、实习生纪律与安全教育、实习经费使用情况等。检查过程中要做好记录,并形成检查报告于开学初交教务处。 

二、学院将于同期组织五个检查组进行抽查,具体安排见下表。

组别

检查组成员

检查实习单位

第一组

  潇、教务处领导、经济系领导

桂林市泰康人寿保险公司

第二组

  凌、教务处领导、艺术设计系领导

待定

第三组

杜文涛、教务处领导、理学系领导

桂林翰特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组

刘翠秀、教务处领导、政管系领导

象山区检察院

第五组

马耀林、教务处领导、中文系领导

桂林电视台(防城港电视台)

 三、注意事项:

(一)各抽查实习点带队教师或指导教师至少需提前3天与实习单位预约时间,再通知教务处联系院领导(上述院领导为初步安排,将视具体情况而定),并向系部主管领导汇报。

(二)若因实习单位暂不能接待,则联系括号中的备选单位进行相关安排。

(三)艺术设计系及中文系因专业实习时间较长,中期检查可适当延后。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00八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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