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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届毕业论文验收检查的通知
2010年06月09日 00:00      浏览:
各系:

为严格把关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为迎接评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教务处将组织开展2010届毕业论文(设计)验收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要求

检查方式:由各系聘请院外专业人士抽查的方式,对各专业已完成答辩的纸质论文(电子版论文)及相关表格进行验收检查,检查数量不少于通过答辩论文总数量的1/3。检查的论文由教务处随机抽取后,由各系交外聘专业人士检查。

检查要求:对论文质量是否合格、论文评分是否与质量吻合、格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抄袭、指导教师是否履行职责、论文档案是否完整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时间安排

抽查时间:第1516周(具体安排见下表)。

 

工 作 安 排

68-16

各系选定院外学科专家并报教务处备案,送审毕业论文

617

教务处汇总检查结果,发文通报检查情况

618

教务处学籍办根据检查结果审核学位资格

三、检查结果处理及责任认定

(一)经检查认定为不合格论文者,取消原有毕业论文成绩。

(二)在《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登记表》(见附件)中第1813项为B的,主要追究系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第912项为B的,主要追究指导老师的指导责任,并减少该指导老师次年毕业论文指导人数,连续两年出现该情况者不再聘为指导老师。教务处将对责任系、相关责任人及指导老师进行全院通报。

(三)对不按学院规定认真指导学生的指导老师,将按《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教学事故认定。

四、注意事项

(一)学科专业人士由各系聘请, 1位专业人士一般负责检查论文不超过10篇。原则上聘请专业人士未参与过本届毕业论文指导;若有专家参与了本届毕业论文指导,则检查的论文不能为其本人所指导的论文。

(二)各系报送的论文必须通过必要手段屏蔽论文作者姓名及指导老师姓,达到盲审要求

(三)各系需将我院毕业论文有关工作等文件连同待检查的论文一并交给检查专家,并向专家详细说明检查要求。

(四)检查专家个人认为论文质量低下或存在抄袭时,应由系主任再审后做出结论。

五、抽查数目及经费

经费标准:专家抽查论文劳务按20/篇计算,从教务处实践教学经费中拨付。

系别

总人数

预计抽查人数

预计经费

中文系

280

93

1860

外语系

278

93

1860

经济系

468

156

3120

政管系

61

20

400

体育系

26

9

180

艺术设计系

281

94

1880

音乐系

82

27

540

理学系

91

30

600

总计

1567

522

10400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登记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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