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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0年03月10日 00:00      浏览:
各系:

为了落实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推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科学规范地开展,进一步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目的

(一)深入了解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指导等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和解决前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严格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要求,督促学生积极与指导老师沟通,有计划、按步骤推进论文(设计)各项工作,杜绝抄袭等不良现象;

(三)毕业论文改革试点专业全面复核毕业论文质量,落实整改措施。

二、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

各系于3月底前完成中期检查,教务处在各系开展检查的同时进行抽查,并在毕业前进行复查。

(二)工作安排

1.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普查,填写学生毕业论文过程管理表格中的《中期检查表》,汇总形成《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用表)》(附件一),追踪学生论文完成情况;

2.各系组织教师、管理人员、研究生或07级学生(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工作)对已完成答辩或指导老师认为合格可参加答辩的论文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论文质量。检查完毕,填写《中期检查记录表(系用表)》(附件二)和《中期检查统计表(系用表)》(附件三);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系认为合格的论文进行随机抽查。

(三)责任认定

在中期检查过程中,若因指导老师疏于指导造成所指导学生论文进度严重滞后或认定学生论文为合格而系抽查为不合格者(格式不规范或存在抄袭,格式及抄袭认定标准见《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论文格式规范(2010届)》及《关于做好201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2009]93号)),将对该指导教师进行系级通报(严重失职者按《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教学事故认定);若经系检查后认定为合格的论文,经教务处抽查后为不合格者(存在抄袭),将对该系及有关指导老师进行全院通报,相关的系及指导老师须进行重新复查;对认定为不合格的论文,召回学生责令修改,直至合格为止。

三、注意事项

(一)各系请于45日前(鉴于3月份各类课题申报和检查的工作非常集中而推迟原计划)完成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统计表(系用表)》(系领导签字盖章)至教务处,同时做好原始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二)经济系各专业、商英、音乐学、对外汉语等已完成答辩的专业,必须按上述要求组织一轮全面检查,逐个复核,严格落实毕业论文质量要求,不得以学生不在校等其他任何理由拖延、懈怠。

(三)系里组织中期检查相关经费由各系从毕业论文经费中开支,教务处抽查经费由教务处开支。

(四)各系在狠抓就业的同时,需要向学生强调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性、过程性、计划性及后果的严重性,不能寄希望于短时间的突击。科学计划,妥善处理公务员考试、教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种就业面试及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关系。督促学生与指导教师多联系、及时沟通,以积极的态度虚心请教,尽最大努力提高论文的质量。

(五)鉴于3月份各类项目申报和检查工作非常集中,请各系务必尽早安排,落实细节和要求,责任到人,时间到点,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

 

附件:1.2010届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用表)

2.2010届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纪录表(系用表)

3.2010届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统计表(系用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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