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关于印发我院2010-2011学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师漓院政﹝2010)2号)和《关于印发〈教务处2010-2011学年工作要点〉的通知》(﹝2010)89号)文件精神,本学年需要重点加强实践教学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及其保障和评价体系构建,现将对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中迫切需要攻关的项目开展专题立项研究,具体事宜布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从学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人才培养目标出发,突出课程实践教学研究的中心地位,探索课程实践教学、课外实践活动、学科竞赛、“双师型”教师培养等环节的组织实施、评价及保障机制。
二、立项原则
结合专业特色,从细节入手,从实际出发,项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三、立项范围及经费
(一)招标项目:5项,按院级A类、B类课题经费配套标准,每个项目给予2000~3000元不等的经费支持
1.课堂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评价及保障机制
2.电子版作业的组织实施、评价及保障机制
3.创新考核的组织实施、评价及保障机制
4.课外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评价及保障机制
5.学科竞赛(课外实践)的组织实施、评价及保障机制
(二)课程改革微型项目:至少8项,按院级B类、C类课题经费配套标准,并适当给予政策倾斜,每个项目给予1000~2000元不等的经费支持
以某门课程开展某一环节(或多个环节)的实践教学为研究内容,随课程进度开展研究。这些环节包括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电子版作业和创新考核。
(三)“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至少2项,按院级A类、B类课题经费配套标准,每个项目给予2000~3000元不等的经费支持
1.“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机制研究
2.“双师型”教师培养对象成长研究(此类研究可由培养对象所在部门或培养对象本人承担项目,在挂职期间围绕某个主题完成相应的挂职任务,项目主题自定)
四、项目建设时间
以上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一学期,于本学期结束时即第十八周(2011年1月8日)前完成总结和成果整理工作。部分招标项目和“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一学年)。
五、申报要求
(一)招标课题以系为单位进行申报,也可由教务处指定承担系;课程改革微型项目可由个人申报,或由教研室、课程小组等集体申报;“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可由系或个人申报。
(二)优先考虑已具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基础并取得一定成果的系和院聘教师。
(三)“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优先考虑有“双师型”培养计划的系和培养对象。
(四)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申请的项目不能与项目主要成员已立项的项目雷同或相似。项目组成员参研项目不宜超过2项。
六、申报程序
(一)材料要求。
1.项目汇总表。所有项目申报均由系推荐上报,各系填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并盖章。
2.项目申请者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实践教学专题立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申报者所在系须填写“部门意见”并盖章。
3.如确有反映立项项目的支撑材料或供专家评审时查阅的备查材料,请将材料装订成册(用软皮平装),提交1份。
上述第2、3点要求的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二)各系于2010年10月8日(星期五)前将汇总表和立项申请书电子文档发到邮箱:269364929@qq.com,同时将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教务处实践办(教务处101办公室,联系人:李明阳,电话:3696101)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实践教学专题立项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实践教学专题立项项目申请书》(点击下载)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