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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实践教学成果及加强成果宣传工作的通知
2010年09月20日 00:00      浏览:
各系:

经过我院数年来的对实践教学体系各个环节的研究和实践,尤其是通过连续三个学期签订课程实践、电子版作业、创新考核三项任务责任书,大力推动课程实践,总结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绩。为更好的总结和宣传实践教学成果,激发师生开展实践教学的热情,现就总结和宣传实践教学成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典型成果

各系需在930日中午下班前报送具有代表性的学生实践教学成果5项到教务处实践办,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成果应能反映各系在实践教学方面历年来的重大举措或取得的较大成就,能具有一定的标志性和代表性。

(二)成果形式可为学科竞赛获奖、论文(调查报告、设计作品、项目成果、专利发明、展演)等多种形式。

(三)报送形式以电子版为主,以纸质版为辅:获奖类应有奖状或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以作品获奖的应有该作品的简介和作品实物照片;发表论文的应有论文电子版;以活动为主的应有该活动的简介和活动过程的图片或视频。

二、组织实践教学成果宣传主题新闻报道

各系指定专人撰写反映各系开展实践教学现实状况和取得新成果的新闻稿件,并按时间要求发布到学院主页新闻栏。统一新闻标题为:“实践教学成果系列报道——XX系开展XXXX活动”,标题中副标题“XXXX”部分为各系自拟的题目。每个系在负责的时间段(见附件)必须至少发布1篇新闻稿,多多益善。

三、组织实践教学成果展

预计11月开展全院实践教学成果展览,请各系根据要求对相关材料进行搜集整理。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展览内容

以体现学生主体价值观的实践教学体系的各个环节为主线,即:课程实践、学期见习、毕业综合实习(实训);以学科竞赛、职业资格培训与考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总结历史成果,并根据各系实际情况突出特色。

(二)布展方式

展览以展板展示、实物展示、媒体展示、现场表演等多种形式进行展出。

(三)经费

教务处根据各系经费预算将对各系筹备实践教学成果展给予1000元左右的经费资助。

四、注意事项

请各系利用本次开展实践教学成果展的机会,认真整理历年教学档案,广泛搜集各类资料,汇总和更新各类统计数据,并指定专人负责刻录保存相关电子文件,结合专业特色创新成果展览展示的方式和手段。

 

附件:各系实践教学成果新闻稿件发布时间安排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各系实践教学成果新闻稿件发布时间安排表

系别

 

中文系

第三周

第十一周

理学系

第四周

第十二周

经管系

第五周

第十三周

外语系

第六周

第十四周

政法系

第七周

第十五周

体育系

第八周

第十六周

艺术设计系

第九周

第十七周

音乐系

第十周

第十八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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