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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实践教学成果展的通知
2011年05月10日 00:00      浏览:
各系:

为总结“十一五”期间,我院开展实践教学的成果和经验,培养和激发师生开展实践教学的热情和兴趣,进一步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凝练实践教学特色,特举办本次实践教学成果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主题

突出学生应用能力培养,展现实践教学成果。

二、时间及地点

523中午12:00在食堂广场开展

525下午14:30在食堂广场举行闭幕式

三、展品要求

参展作品为“十一五”期间教师和学生在实践教学体系的各个环节取得的各类成果。具体形式可参考如下:

(一)优秀教案、教学设计、实践活动方案、课程实践报告、学期见习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设计(创作)作品、区级及以上立项的研究性和创新性项目等。

(二)各种应用成果,如投入实际应用的产品策划、推销方案、创意或规划设计方案、发明专利等。

(三)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教学成果评比获自治区一等奖或更高水平的奖项。

(四)职业资格考试在质量和数量上取得的成果。

(五)国际交流中取得的较典型的合作成果。

四、布展方式

(一)实物展示(必选):要求使用参展物品的原件(等比模型、复印件或原件照片、图片)进行现场展示。

(二)展板展示(必选):以文字图片展示为主要手段,以简练语言对近年来取得之实践教学成果做简要介绍,突出重点和特色;对重要活动或取得良好社会声誉的项目进行简要介绍。

(三)媒体展示(自选):剪辑和制作重要活动的宣传片进行现场展示。

五、布展要求

(一)通过对各项成果的组织和说明,构建各系具有自身专业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介绍取得实践教学成果的经验和作法,突出师生在开展实践教学过程中取得的成果,使广大师生能通过布置情况深入了解各系实践教学的整体风貌和突出特点。

(二)展板及实物白天一般不回收;媒体设备至少保证23日下午,其他时段可自由安排。

六、经费及奖励

(一)教务处对各系予以不超过1000元的经费补助(以票据报销)。

(二)展览期间,教务处将组织师生进行投票,评选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七、关于票选的说明

(一)选票类型:票选分专任教师、学生和行政人员三类,事先分发学生选票50/系,教师选票10/系,行政10/部门(少于10人的部门按实际人数计)。

(二)计票方式:每张票设置推荐名额三个,选票只填写一个名额的或填写多于三个推荐名额的票视为废票,每张票推荐的每个名额计1分。最终三类选票总分数之和的前三名分获一二三等奖。

(三)回收时间:23-24日中午(12:00-13:00,下午17:00-18:00

八、注意事项

(一)各系需指定专人负责展览工作,各系应在513下班前将展览内容按附件要求报教务处审核。

(二)请各系在展览素材整理挖掘过程中,突出成果的“果”,各种奖项、设计、论文尽量用原件图片或复印件,尽量突出实践教学各个环节的组织思路、经验和作法,切勿过多的组织新闻材料,以过程报道充斥展览。

(三)对每项展品均应提供概要说明(如赛事说明、上级立项文件)以便参观阅读。

(四)各系自备有支架展板,板面一律使用写真,展板数量以2-3张为宜;实物展台长度控制在3-4(约2-3张课桌长之和)。

(五)具体布展区域由教务处组织各系联系人抽签决定。

(六)展区电源、总体宣传由教务处负责;各系展台所使用所有设施、设备、人员由各系自行解决。

(七)教务处协调体育系、理学系派育才校区学生代表到雁山校区观展,其他各系自行组织教职工及不上课的学生观展并投票。

(八)请各系高度重视展览工作,按要求认真做好参展作品的遴选和布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展示我院实践教学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九)如遇天气或其他原因需变更布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明阳  教务处101办公室  TEL3696101

 

附件:2011年实践教学成果展成果登记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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