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质量工程建设,加强实践教学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学院决定启动2012年教育教学专项课题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从学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人才培养目标出发,突出课程教学研究改革的中心地位,注重实践性教学和“教、学、研”的互动,通过对课程教学的研究与探索,提高教学质量。
二、立项原则
结合专业特色,从细节入手,从实际出发,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三、立项内容
(一)与办学定位相适应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和课程结构研究
(二)课程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与评价
(三)开展电子版作业和创新考核的研究
(四)具有推广性的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案例研究或比较研究
(五)课程实践结合“双师型”教师培养的组织实施、评价及保障机制研究
(六)通识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七)教学服务地方社会的路径、方式和效果评价研究
(八)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评价体系及其实践研究
(九)人才培养特色与学生就业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
(十一)优势学科与特色专业培育及其发展研究
(十二)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室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四、立项数额及经费
(一)本次立项项目数额为30项左右,择优立项。
(二)按每个项目给予1000~3000元不等的经费支持。
(三)“双师型”教师培养类项目可由培养对象所在部门或培养对象个人承担项目,在挂职期间围绕某个主题完成相应的挂职任务,挂职事宜的具体管理参见《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关于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的管理办法》。
五、项目研究时间
从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
六、申报要求
(一)2010年实践教学专项课题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新项目(已结题项目目录参见师漓院政教学〔2011〕68号文件);优先考虑已具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基础并取得一定成果的项目。
(二)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申请的项目不能与项目主要成员已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雷同或相似。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报2项。
(三)有课程教学任务的行政管理人员需要申报的,其申报材料归并到课程所在系,由系组织统一上报。
七、申报程序
(一)材料要求
1.所有项目申报均由系推荐上报,各系填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并盖章。
2.项目申请者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j教育教学(实践)专项课题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申报者所在系须填写“部门意见”并盖章,申请书一式三份。
3.如有支撑材料,请将材料装订成册,提交一份。
上述第2、3点要求的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二)各系于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前将汇总表和立项申请书电子文档发到邮箱:42341799@qq.com,同时将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及立项申请书纸质材料袋报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101办公室。
八、其它
请各系各部门广泛宣传,在理解本通知精神的基础上,做好申报工作。
有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实践办联系,联系人:李安然,电话:3696101。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