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竞赛等实践活动,促进实践教学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现拟对2011年参加各类竞赛等实践活动的获奖情况进行登记和表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登记对象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以获奖证书或奖状发文时间为准),我院学生参加地市级及以上(以发奖单位为准)各类竞赛活动(如: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的获奖情况。
二、报送要求
(一)由辅导员查验学生获奖证书或奖状原件,收取复印件(A4)两份,汇总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实践活动获奖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省(区)级一等奖及以上各级别奖项应提供证书或奖状的扫描件或照片。
(二)由教学秘书汇总各系的登记表及图片,报系领导签字、盖章。
(三)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获奖证书或奖状的复印件及图片(按登记表顺序排列)请于2012年3月9日(星期五)前报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实践办。(地点:101办公室;联系人:李安然;电话:3696101;Email:li.anran@foxmail.com)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实践活动获奖情况登记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