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育部评估指标要求,为规范课程实验(实训)教学环节的管理,统筹实验(实训)室的使用,提高使用效率,特对今后课程实验(实训)教学环节的开课、排课做如下安排,请各系认真落实。
一、实验(实训)课开课原则
任课教师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及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明确理论课时与实践课时的分配与安排,制定相应的教学日历(教学日历应明确体现课程实践教学的内容)。任课教师实际开出实验(实训)课的课时量应保证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相一致。
二、实验(实训)课排课原则
(一)任课教师应当在每学期期末排下个学期课程时及时向教学秘书提出,并明确告知实验(实训)室使用的总时数及其他要求。
(二)教学秘书根据任课教师的要求,记录并汇总到教务办(音乐艺术系除外),在进行统一排课时一并提出,统一安排。
(三)教务办根据各系的需求量及实验(实训)室归属管理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由各系归口管理的实验(实训)室优先提供给相应系使用,由实验信息中心统一管理的实验(实训)室优先提供给对口专业使用。
三、关于音乐、艺术类实验(实训)室的开课、排课管理
音乐、艺术类实验(实训)室的开课应当按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的要求,及时、充足的向学生开课。具体排课在遵循“有计划、有记录”的原则下,由相应系自行制定办法进行规范管理,相关记录由音乐系、艺术系各自保存。
附件:漓江学院实验(实训)室情况一览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漓江学院实验室情况一览表
实验室编号 |
管理部门 |
主要使
用部门 |
实验室名称 |
所在地 |
2301-2305
2401-2405 |
实验信息中心 |
外语系 |
电脑语音室 |
公
共
教
学
楼 |
2114 |
政法系 |
政法系 |
模拟法庭 |
2214 |
实验信息中心 |
经管系 |
经济软件项目基地 |
2215 |
实验信息中心 |
理学系 |
网络实验室 |
2115 |
理学系 |
理学系 |
课外实践实验室 |
育才校区出版楼203 |
理学系 |
理学系 |
电子实验室 |
租用场地 |
2206-2208 |
实验信息中心 |
中文系 |
微格教室 |
公共教学楼 |
2209 |
实验信息中心 |
中文系 |
非编实验室 |
3349 |
音乐系 |
音乐系 |
录音室 |
艺术楼 |
3345 |
实验信息中心 |
音乐系 |
MIDI教室 |
3232 |
艺术设计系 |
艺术设计系 |
摄影工作室 |
艺术楼 |
110-113 |
艺术设计系 |
艺术设计系 |
陶艺工作室 |
实训基地 |
135 |
艺术设计系 |
艺术设计系 |
雕塑工作室 |
3246 |
艺术设计系 |
艺术设计系 |
丝网版画工作室 |
艺术楼 |
3332-3341 |
实验信息中心 |
艺术设计系 |
艺术软件项目基地 |
艺术楼 |
备注:上述统计结果由实验信息中心4月份提供,如有出入,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101办公室联系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