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现将2009级毕业综合实习各项工作做如下部署,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的与要求
以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目标,通过毕业综合实习,检验人才培养质量、培养职业能力、认清就业形式、掌握就业市场动向、端正就业态度。通过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挖掘社会资源,科学规划和大力推进基地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毕业综合实习,学生将所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灵活运用于实习教学或实践活动中,为日后从事具体工作积累经验。
(二)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结合。通过毕业综合实习,学生在调查和研究能力方面得到初步训练,并积累第一手研究资料,为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提供保障。
(三)实习与就业相结合。通过毕业综合实习,促使学生更充分地认识专业要求和就业需求,找准就业定位,扬长避短,提升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学校与用人单位的无缝对接。
三、实习安排
(一)组织职责
毕业综合实习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统筹协调,各系具体负责组织。各系由系领导牵头,年级辅导员与专任教师负责实习带队及专业指导,教学及行政秘书负责保障和经费管理工作。
(二)实习内容
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综合实习管理规程》的教学要求确定。
(三)毕业综合实习方式
1.提倡结合就业的自主实习,鼓励开展顶岗实习等毕业综合实习改革探索。
2.科学合理、灵活安排统一实习。根据实习单位具体条件及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的要求科学安排。
3.本着科学布局、方便管理的原则,指派专人负责联系相关单位,尽量签署实习协议。
(四)时间安排
1.专业实习一般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后开始,6月下旬完成动员与准备工作,7月上旬至10月中下旬开展实习,10月下旬总结,11月中旬评定实习成绩,评选优秀实习生。
2.教育实习由各系灵活安排试讲时间,在9月上旬至10月中下旬开展实习,10月下旬总结,11月中旬评定实习成绩,评选优秀实习生。
3.11月底进行全院实习总结、交流和表彰活动。
4.特殊专业可根据专业要求科学合理、灵活的安排实习时间。
(五)各系的实习方案
1.毕业综合实习工作计划必须按照相关规程要求,结合历年开展实习的经验和就业、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各系需在开展实习动员前将毕业综合实习工作计划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实习改革试点或者其它有重大调整的系,需在7月1日前将毕业综合实习工作计划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审批。
2.各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编制“毕业综合实习教学大纲”。“毕业综合实习教学大纲”的制定必须完整规范,重点体现实习教学目标、具体教学手段或方式、开展的途径与要求等,并于实习前一个月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审查备案(已开展实习但未提交大纲的专业尽快补齐)。
(六)经费
由各系从系部经费预算专项列支,严格控制餐饮招待经费报帐。
(七)成绩评定
各系按相关规定以百分制评定成绩,审核、汇总后与实习总结材料一并于11月下旬交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将实习评价表一份交档案馆存档,一份留存。
四、注意事项
(一)各系组织实习的性质以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依据,实习成绩以该次实习为准。有条件的个人或集体,可另行安排实习实践,可领取实习手册及评价表,按规定评定成绩,并作为社会实践经历依据,不另拨经费。
(二)实习计划的制定需清晰明了,同时要注明系实习工作小组的成员及联系方式,落实实习联系、试讲及其它准备工作、资料整理、成绩评定的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外出实习的安全工作,做好实习动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