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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2013年05月14日 00:00    李明阳  浏览:
各系:
为集中建设一批在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都具有较高水平,并能起到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现将我院第二批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符合学院办学特色、发展定位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
(二)已在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含3年)的通识教育课和专业教育课。
(三)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院聘专职专任教师主持申报。教研室主任主持申报的,至少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课程建设的目标明确,计划详细,举措科学合理,建设成果可预期。
(五)现有教学资源能满足建设过程的需要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于5月22日前提交各系初审。
(二)各系组织初审,并于5月24日前报推荐项目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三)5月25日-6月3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项目评审及答辩
(四)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推荐资助项目报学院行政办公会。
(五)学院行政办公会审定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后予以公布。
三、申报要求
(一)各系需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及管理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13〕28号)文件,着重考虑精品课程建设对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等相关工作的融合,进一步推动自有师资的成长和提高,突出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团队的技术保障。
(二)本次建设项目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广泛宣传,及时安排,全力做好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
(三)各系需在5月24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整理提交教务与科研管理处101办公室。联系人:李明阳 TEL:3696101 邮箱:269364929@qq.com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详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网站下载专区)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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