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内容和等级标准》(下称“指标体系”)(师漓院政教学﹝2010﹞188号)文件精神,现对院级第一批精品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开展验收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1月9日—11月15日,各项目自查,整理材料,撰写提交总结报告。
(二)11月16日—11月20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向各项目反馈处理意见。
(三)11月21日—11月26日,各项目修改并再次提交验收材料。
(四)11月27日—12月4日,评审专家组评审材料
(五)12月5日—12月12日,教指委审议评审专家组意见
(六)12月13日—12月21日,评审专家与精品课程团队交流
二、检查内容及标准
以指标体系的6项一级指标和15项二级指标为评审内容和标准。
三、材料要求
总结报告一篇,各种统计表、复印件、电子版数据及其他各种材料作为附件(若全部附件都可通过网站浏览则不需另行提供纸质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总结报告应根据指标体系的结构(参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材料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的阐述;提供的支撑材料必须针对每个指标、每个观测点进行分类编号,并提供简要说明。
(二)请各课程负责人必须对课程网站进行全面更新升级,将指标体系要求的相关内容补充完整,使教学资料更为丰富。评委将对照课程网站和送审材料完成评审。
(三)材料一式两份(待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对相关材料形式审查合格后另做要求),每份用牛皮纸袋单独包装,各种支撑材料尽量按顺序装订成册。凡涉及到奖项、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材料的应当提供复印件;凡涉及到统计数据的,必须提供数据来源或数据提炼加工的原始材料,对只提供数据,未提供支撑材料予以证实的,将建议评审专家不予采信。
不能及时提交支撑材料的情况视为缺失,弄虚作假者,撤销项目,并在今后三年内不受理其各种项目申请。
(四)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将根据评审结果提请教指委会对部分课程给予经费追加,进一步推动课程建设,培育高级别精品课程。
联系人:李明阳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101办公室 TEL:3696101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09年精品课程建设立项项目名单
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内容和等级标准
(以上附件详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网站下载区
http://www.gxljcollege.cn/list.aspx?cid=66)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