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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13年11月22日 00:00      浏览:
各系: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程》(师漓院政教学〔2012〕79号)及《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定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12〕80号)文件精神,现对201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主要要求
(一)选题
1.坚持一人一题,不得多人使用同一或近似题目。
2.公布2012、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要求2014届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不与前两届的题目一致,为合格评估做好准备。
3.新增的田野调查报告需注意对调查情况的分析整理,形成观点、建议,避免简单的对素材进行堆砌;外语专业进行著作翻译时需注意尊重原文。
(二)开题程序
督促不合格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16学分的学生在本学期内完成重修,本学期后仍超过16学分的,取消答辩资格。
(三)论文指导
指导教师由讲师(或其他职称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鼓励聘请从事生产经营一线的行业专家共同参与指导;未达到职称要求的教师可以协助中、高级职称教师指导毕业论文(共同指导双方的费用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符合要求的,需尽快予以整改。
(四)论文撰写
1.论文正文的字数要求:理工科不得少于6000字,文科一般不少于8000字(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论文不少于5000个单词,语言学及教学方法论、新闻理论类、音乐类不少于6000字,艺术类创作(设计)报告中图像以版面大小折算为字数)。
2.外语专业学生应用相应语种撰写论文(外语著作翻译为汉语的情况除外)。对新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程颁布前确已完成的,应组织领导小组及指导老师认真评估论文(设计)质量及难度,坚持质量要求;尚未完成的应及时进行整改。
(五)论文评阅
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的前提下,要求学生在各系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该版论文应当隐去学生姓名、学号、指导老师姓名),并及时分发给评阅人,指导老师不得担当自己指导学生的评阅人。评阅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答辩
1.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论文者、评阅意见指出论文存在抄袭者、指导老师或评阅人认为论文质量未达到要求者、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学籍注册不完备者取消答辩资格。
2.各系应组织人力及时将参加答辩的论文及时分发给答辩评委。
(七)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答辩成绩、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三部分构成,答辩成绩占40%,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占40%,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占20%,各系在论文答辩后审核成绩评定表和答辩记录表,并公布成绩。总评成绩不及格的,不能取得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应学分。
(八)质量监控
1.各系应实时安排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并不定期组织学生干部、指导老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未安排中期检查环节的系,不得组织论文答辩。
2.各系在收集论文送评阅人时,同时收集论文电子版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系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进行整改。
(九)存档
及时对论文(设计)纸质版及电子版收集整理,为方便识别,电子版论文的文件应按“20091300XXXX张三《论文题目》”的格式命名,电子版过程管理表格按“20091300XXXX张三 过程管理表格”命名,文件夹一般不压缩,文件夹名一般为“20091300XXXX张三”。设计类(含艺术创作及理工类设计)要保存设计作品的电子文件,刻录成多份光盘保存。
二、注意事项
(一)加强对毕业论文经费使用的管理,指导老师的指导费要及时发放到位。
(二)师生间需加强联系,各系要注重过程管理。
(三)各系已启动的相关工作需及时按文件要求进行调整,今后的各项工作布置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联系人:胡晓霞、李明阳     地点:教务与科研管理处2109室      TEL:2536791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论文格式规范
2.过程管理表格(2014届)
3.诚信协议书
4.例文1
5.例文2
6.漓江学院2014届毕业论文封面
7.各系管理用表
(以上附件详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下载区)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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