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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实践教学成果展的通知
2013年11月04日 00:00      浏览:
各系:
为总结自2011年第一届实践教学成果展以来,我院开展实践教学的成果和经验,培养和激发师生开展实践教学的兴趣和热情,进一步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凝练实践教学特色,特举办本次实践教学成果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目的
突出特色,展示成果。
二、时间及展示方式
2013年11月5日—20日,成果素材搜集、分类、整理。
2013年11月21日—12月10日,视频编辑、展板制作。
2013年12月12日,在学院主页开展网上展示,同时在食堂广场橱窗进行展板展示。
三、具体要求
(一)总结仅限自2011年第一届实践教学成果展以来的成果素材。
(二)素材种类:
1.课程实践教学:优秀实践教学设计,课程实践(调查)报告,课程论文集,公开发表的论文,设计(创作)作品,典型研究性学习案例,任务式、实景式、案例式、项目式教学示范案例,实验(实训)示范中心建设成果。
2.社会实践(见习):实践活动方案、学期(专业)见习报告集、创新创业项目案例、典型社会实践(见习)案例。
3.毕业综合实习:优秀教案,示范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4.学科竞赛: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获奖。
5.职业资格考试:在质量和数量上取得的成果或其他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典型案例。
6.国际交流:取得的较典型的合作成果。
7.其他:投入实际应用的产品策划、推销方案、创意或规划设计方案、发明专利等;教学改革成果评比奖项。
(三)工作程序:
1.分类搜集规定时间内的各种素材,对纸质版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
2.整理归类,形成提纲,安排成果推介视频的结构以及展板的版面结构设计。
3.技术人员按要求进行视频剪辑,以及完成展板素材的提炼。
4.编辑解说(介绍)词,添加配音;展板制作。
5.形成成果推介视频及展板。
(四)最终形成的成果推介视频控制在5—10分钟(不得超时),视频至少达到标清720*576像素标准;展板以食堂广场橱窗展板规格制作,主要以图片配以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为主要样式,展板数量以学院宣传部门为各系分配的橱窗数量为准,保证所有橱窗同步更新。
(五)各系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搜集整理成果素材,联系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由各系自行聘请(可联系中文系新闻专业、音教系播音专业、艺设系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的学生,或相关专业教师)。
四、经费
教科处对各系给予1000元/系的经费补助(以票据报销);各系应对相关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五、注意事项
(一)各系需通过对各项成果的组织和说明,突出实践教学体系中本专业的特色,介绍取得实践教学成果的经验和作法,将突出成果重点予以推介,使广大师生能通过视频短片深入了解各系实践教学的整体风貌和突出特点。
(二)最终形成的成果推介视频要保证图像清晰、语音清楚、数据准确,具有较好的视觉观赏性。教科处将从各系视频中节选剪辑为学院的成果推介视频用于对外交流。
(三)12月12日前,各系需将搜集的原始素材(电子版)按上述素材的七个种类以文件夹分类打包及最终形成的成果推介视频(电子版)、展板(电子版)送教科处2109办公室,联系人,李明阳 TEL:2537107。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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