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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院级第二批精品课程中期检查情况的通知
2015年01月04日 00:00      浏览:

各系:

根据学院《关于公布院级第二批精品课程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师漓院政教学〔201365号)文件精神,《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等12门课程被评为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及《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内容和等级标准》(下称“评估指标”)(师漓院政教学〔201328号)文件要求,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专家于11-12月组织了对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现就检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专家意见认为参与检查的11门建设项目在教学内容与方法、实践教学、课程设计、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课程建设效果明显,教师通过参与精品课程建设得到了进步,教学质量得到了提高。

二、具体建议和意见

1.网站建设:部分课程网站缺失,未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须想方设法推动课程网站建设,不断丰富网络教学资源,并在实际教学应用中进行推广,提高精品课程网站的使用率,扩大学生的受益面。

2.教学团队:部分课程团队结构不合理,人员安排不科学。须加快团队建设,提高课程建设对团队的辐射带动作用,建成一支职称、年龄、学源、技能相辅相成的稳定的课程团队。

3.实践教学:部分课程对实践教学的具体效果没有考量和验证,在内容和方法上要继续深入开展实践教学改革与探索。须高度关注教学的实际效果,尤其是对学生能力培养的实际效果,如:学生评价、学生作品、学生从事专业方向的实习及就业等,积累相关资料。

4.课程考核:个别课程的考核环节设计不科学,没有体现培养应用能力的导向。须改革考核方式,不拘泥于课堂考试,不拘泥于理论成绩与平时成绩1:1的成绩构成,在考核方式上突出对应用能力培养导向。

5.课程反思:课程建设团队需要不断反思总结,不断将课程建设规划与现实情况进行对照比较,不断将实际教学情况与教学设计进行比较分析,反思总结教学环节,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6.课程特色:因地制宜,进一步凝练课程教学的特色,打造具有漓江学院特色的代表性校本课程。

7.标志性成果:个别课程已具有其标志性的成果值得肯定,但绝大多数课程还缺乏课程建设的标志性成果。须加大课程载体(自编教材、教辅资料、案例库、网络资源、考评体系等)的建设力度,提高建设成果的含金量。

三、经费使用

个别项目仍未使用第一期拨付经费;各项目均按学院相关规定使用建设经费。

四、检查结论

见附件

 

附件:漓江学院第二批精品课程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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