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师漓院政教学〔2014〕10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4级新生的本科生导师的相关工作,具体事宜布置如下:
一、确定本科生导师人选。各系根据导师聘任条件,确定具备导师资格的教师名单,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导师系部汇总表》(以下简称《导师汇总表》,见附件1)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备案。
二、确定本科生导师和对应的指导学生名单。各系根据“学号顺序分配”和“师生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并公布导师及其负责学生名单,同时将名单《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导师与指导学生汇总表》(以下简称《指导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备案。
三、指导人数。每位本科生导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各系可根据本系学生与导师人数进行调整。
关于本科生导师制的其他相关工作请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12月21日前各系提交《导师汇总表》(附件1)和《指导学生汇总表》(附件2)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高教室。
联系人:黄小玲 教科处21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536791 邮箱:lygaojiao@126.com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导师系部汇总表
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导师与指导学生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