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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4年12月08日 00:00      浏览:

各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为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桂教高教〔201220)相关安排,学校将开展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第二批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2013年立项且按项目进度安排一年应结题的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  结题验收工作要求

1、    各系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负责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    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原则上由各项目小组成员进行答辩,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出申请。项目负责人要对研究过程、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等进行答辩。

3、    项目结题验收成绩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4、    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1)《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各一式五份。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文件命名为:系+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3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各一式五份。

   3)相关成果须提供支撑材料,如实物(电子版图片)、软件(电子版图片)、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4)以上材料须在1210日之前提交。

四、其他

不能参加本次结题答辩的项目须于129日前向系部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书,并由各系统一报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2103办公室。联系人:胡晓霞     电话:2536791

 

附件1:《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2:《2013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    

         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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