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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成果展的通知
2014年11月18日 00:00      浏览:

各系:

为总结自2013年第二届实践教学成果展以来,我院开展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成果和经验,进一步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凝练实践教学特色,特举办本次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成果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学院转型发展,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

二、时间及展示方式

2014111828日,成果素材搜集、分类、整理。

201411291210,视频编辑、展板制作。

教学工作大会开幕当天,在学院主页开展网上展示,同时在食堂广场进行展板展示。

三、具体要求

(一)成果素材主要以2014年的相关内容为主,视频及展板的组织分专业进行组织和展示,能体现专业特色,能反映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过程和效果。

(二)展板数量最少2个,可以适当增加,以实际需求为准;展板由各系自备;展板内容主要以图片配以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为主要样式,可以适当配设实物。

(三)最终形成的成果推介视频控制在510分钟(不得超时),视频至少达到标清720*576像素标准。

(四)素材种类:

1.课程教学资料:为达到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目标开展的课程改革相关材料。如:优秀实践教学设计,课程实践(调查)报告,学科(教学)竞赛,设计(创作)作品,典型研究性学习案例,示范教学案例,双语教学改革,实验(实训)示范中心建设成果。

2.实践教学活动资料:为达到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目标开展的其他各种实践教学活动的资料。如:校企合作,基地共建,志愿者选派,留学深造,互访交流、利用专业知识参与的社会服务活动等。

(五)各系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搜集整理成果素材,联系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由各系自行聘请(可联系中文系新闻专业、音教系播音专业、艺设系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的学生或相关专业教师)。

四、经费

(一)教科处对各系给予1500/系的经费补助(以票据报销);各系应对相关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二)教科处将视设计效果、特色、工作效率等具体情况给予总额不高于3500的额外支持。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展示要求分专业组织,须突出特色,不要求面面俱到。各系应通过对各项成果的组织和说明,介绍本年度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经验,使广大师生能通过视频短片和展示深入了解各系实践教学的整体风貌和突出特点。

(二)各系领导班子必须高度重视,为教学工作大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本次展示将是对各系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观测点。

(三)最终形成的成果推介视频要保证图像清晰、语音清楚、数据准确,具有较好的视觉观赏性。教科处将从各系视频中节选剪辑为学院的成果推介视频用于对外交流。

(四)1210日前,各系需将搜集的原始素材(电子版)、最终形成的成果推介视频、展板(电子版)报教科处2103办公室,联系人,李明阳 TEL2537107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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