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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14年11月17日 00:00      浏览:

各系: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程》(师漓院政教学〔201279号)及《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定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1280号)文件精神,现对201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主要要求

(一)选题要求

1.坚持一人一题,不得多人使用同一或相近题目。

2.公布2013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要求2015届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不与前两届的题目一致。

3.选题必须在所学学科研究范围内,不得选与所学学科研究无关的题目。

(二)学分要求

督促不合格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16学分的学生在本学期内完成重修,本学期后仍超过16学分的,取消答辩资格。

(三)论文指导

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必须有论文指导教师进行指导。指导教师应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讲师(或其他职称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未达到职称要求的教师可以协助中、高级职称教师指导毕业论文(共同指导的论文指导费用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得进行担任论文指导教师。同时鼓励聘请从事生产经营一线的行业专家共同参与指导。

(四)论文撰写

1.论文正文的字数要求:理工科不得少于6000字,文科一般不少于8000字(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论文不少于5000个单词,语言学及教学方法论、新闻理论类、音乐类不少于6000字,艺术类创作(设计)报告中图像以版面大小折算为字数)。

2.论文格式要求:具体结构与格式要求按《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论文格式规范》进行规范。

3.外语专业学生应用学所专业语种撰写论文(外语著作翻译为汉语的情况除外),进行著作翻译时需注意尊重原文。

4.田野调查报告需注意对调查情况的分析整理,形成观点、建议,避免简单的对素材进行堆砌。

(五)论文评阅

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的前提下,要求学生在各系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该版论文应当隐去学生姓名、学号、指导老师姓名),并及时分发给评阅人(注意指导老师不得担当自己指导学生的评阅人),且评阅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论文答辩

1.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论文者、评阅意见指出论文存在抄袭者、指导老师或评阅人认为论文质量未达到要求者、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学籍注册不完备者取消答辩资格。

2.各系应组织人力及时将参加答辩的论文及时分发给答辩评委。

(七)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答辩成绩、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三部分构成,答辩成绩占40%,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占40%,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占20%,各系在论文答辩后审核成绩评定表和答辩记录表,并公布成绩。总评成绩不及格的,不能取得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应学分。

须在201559日前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录入与上报工作。

(八)质量监控

1.各系应实时安排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并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未安排中期检查环节的系,不得组织论文答辩。

2.各系在收集论文送评阅人时,同时收集论文电子版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系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进行整改。

(九)论文存档

及时对论文(设计)纸质版及电子版收集整理,为方便识别,电子版论文的文件应按“20091300XXXX张三《论文题目》”的格式命名,电子版过程管理表格按“20091300XXXX张三 过程管理表格”命名,文件夹一般不压缩,文件夹名一般为“20091300XXXX张三”。设计类(含艺术创作及理工类设计)要保存设计作品的电子文件,刻录成多份光盘保存。

二、注意事项

(一)为适应学院转型发展的需要,以专业为单位可根据专业学科特点,鼓励采取形式多样的创新毕业论文(设计),但须有详细完整的创新毕业论文(设计)方案,在1215日前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审核,提交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加强对毕业论文经费使用的管理,指导老师的指导费以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Y3)放在期末教学工作量进行统一核算发放。

(三)师生间需加强联系,各系要注重过程管理,工作布置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联系人:李安然    电话:2537107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论文格式规范

2.过程管理表格(2015届)

3.诚信协议书

4.例文1

5.例文2

6.漓江学院2015届毕业论文封面

7.各系管理用表

(以上附件详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下载区)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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